看了留言,可能還是會直接付錢了事吧,
當初侵佔公款的時候沒有留下證據真的很可惜,
行政小姐才到職一年多很優秀的對公司貢獻良多,
不希望因此而錯失一個人才,
當初也是看在他中年失業,獨子要養母親和老婆小孩,
工作也算認真,在請假這方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沒想到最近惡劣成這樣,真是請神容易送神難...
------------------------小弟的父母經營傳統產業,
最近公司內的一位送貨司機引發很多問題,
要滿50歲,目前到職約5年,負責成品的運送,一天平均出車3趟,
很多藉口的愛請假,特休和事假一年可以休超過30天,(SORRY一開始斷句不理想
雖然會造成人員調度上的困擾,但至少沒發生什麼事,
但今年他因為年終拿的少就一直很不滿(大概只有其他人的一半
會把氣出在其他員工身上,不然就是辱罵外勞
前陣子因為工作上和行政小姐的誤會,恐嚇要打她,露出刺青說自己以前混過,不然就是辱罵她老女人(一個30出頭不錯漂亮的大姐
這些事也是最近爸媽才知道的,因為他都私底下獨處的時候恐嚇,小姐人太好了都忍下來
前幾個禮拜請他拿1000貨款去給廠商,由於金額小又很熟識就說不用請廠商簽單了,
後來司機回來還確認是不是不用簽單,我媽覺得有異就打電話詢問,原來廠商對司機說由於入帳時間過了又算是免費服務就不收錢,
原來是司機自己要暗槓掉那1000,後來追問他只好裝傻說自己忘了,乖乖交出1000
最近公司覺得受不了他的問題太多了打算資遣他,像他這樣辱罵、恐嚇同事,企圖侵佔公款(當下沒有留下證據...
公司方面可以主張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守則情節重大 而不給予遣散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