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如果公司非自願離職只能給"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請問對以後找工作是否有影響?是有記錄嗎?
主管是說會有記錄,找工作不好找?
如果是要升職我想我不會做到什麼高階主管,打算繼續做產線。
拿非自願離職才能領失業補助(不過失業補助好像不能領滿六個月不然以後勞保會被扣?)
但是主管這樣講真的會影響找工作嗎?
如果我拿非自願離職
公司能申請服務證明或者在職證明嗎?
希望能有人可以解惑一下,謝謝。
結:已經拿到非自願離職單+離職證明
另外一定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會有什麼紀錄的,
詳細資遣流程可參考本篇: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open612 wrote:
如果公司非自願離職只能給"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請問對以後找工作是否有影響?是有記錄嗎?
主管是說會有記錄,找工作不好找?
如果是要升職我想我不會做到什麼高階主管,打算繼續做產線。
拿非自願離職才能領失業補助(不過失業補助好像不能領滿六個月不然以後勞保會被扣?)
但是主管這樣講真的會影響找工作嗎?
如果我拿非自願離職
公司能申請服務證明或者在職證明嗎?...(恕刪)
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 是記錄在這一家的過程, 雇主應主動提供.
內文是以正確事實載明.
勞保投保記錄, 會呈現在那工作過.
雇主以資遣, 屬非自願, 要怎麼寫什麼, 是雇主的權利.
勞工如不同意, 可提出來, 但會不會接受是不知, 否則就是自願.
年資若不長, 一年才0.5個月薪, 拿非自願是沒太多營養. (除非是20年就有10個月, 資遣金高才可觀)
失業補助只有那麼多, 又不是 1~2年以上, 又不是全薪. 還不如有持續性全薪工作.
找工作時會看您的經履歷. 是對方有主導權, 除非您是能力強者.
非自願, 會給人一種看法, 就是不被重用或如多餘的負擔才會被裁.
自願, 老子高興不幹可以吧!!
所以, 當事者自己要會衡量, 找出有利自己. (換個角度, 雇主也是相同立場).
未經許可的(私自)錄音, 證據力是可能不被接受.
當事者可辯稱是情緒性發言, 或是故意說反話來套話.
白紙黑字有簽名, 才是百分百正確做法.
(上過法院訴訟, 一律是看筆錄, 錄音錄影是輔助.)
供參.
open612 wrote:
想請問如果公司非自...(恕刪)
失業補助是以投保薪資60%來計算,如果投保薪資低,自然拿的也少,不過之前就有撫養小孩(用健保來看),撫養一個的失業補助就變成70%,撫養兩個就是80%,最多80%。
已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5800來看,沒撫養的失業補助是45800*60%=27480,一個是45800*70%=32060,兩個以上是45800*80%=36640。
最低投保薪資21009來看,沒撫養的失業補助是21009*60%=12605,一個是21009*70%=14706,兩個以上是21009*80%=16807。
45歲以下失業,最多可領6個月補助,以上可領9個月,所以想領這筆,還要有心理打算,往後還要不要工作?如果要,最好就是領失業這段期間趕緊找工作。
領了失業,只會影響你的勞保年資、失業期間的其他補助等等,其他都沒影響(但影響勞保年資其實影響也很大,因為會牽扯到65歲以後的勞保年金)。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2.拿失業補助不會影響勞保年資,只會影響就業保險,就業保險年資只影響你能不能領失業補助
3.失業補助可以領六個月,如果你能在申請就業補助後的一個月內找到工作並在失業滿一個月後開始上班,那還可以領到
1+2.5=3.5個月的失業補助,如果你新的上班地點離住家很遠還可以申請其他補助!
總結:
不管怎麼樣就是要拿非自願離職書,說什麼會影響找工作之類的話根本是放屁,說這種話的人是王八蛋!
你直接跟資方講"找工作是我的事情,不用你擔心",這時他肯定還會用其他話術來騙你,總之要開除員工很麻煩,
他只是想省麻煩所以才跟你說一些543的騙你!
以我為例子,我拿到非志願離職書後的幾天內就找到工作了,我還要求新公司讓我"失業滿一個月,以便可以領3.5個月的失業補助"
對方也答應了!我就玩了快一個月才去上班!
luzibin wrote:
失業補助是以投保薪...(恕刪)
上面全部都對
最後一點有錯誤
請領失業給付只會影響就業保險年資,並不會影響勞保年資,對於之後退休金及勞保並無影響
年資重新起算」的規定遭誤解
民眾之所以會被這種不正確的訊息混淆,主要是有人誤解就業保險法中「被保險人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的規定,並透過網路廣為流傳所致。
事實上,就業保險法條文中,「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所指的年資,是指就業保險的年資,不是勞保年資,因此並不影響被保險人原有的勞保年資,以及未來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權益。
協助勞工重返就業市場是主要目的 就業保險為什麼要設有年資重行起算的規定呢?
就業保險實施的目的,除了補償勞工在失業期間的薪資損失外,更積極的功能,其實是希望透過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協助失業勞工盡速重返就業市場。
年資規定為避免失業津貼被誤用
由於失業津貼與一般保險給付不同,為避免失業保險成為懶人保險,就業保險法除了前述規定外,還設有各種請領條件的限制,年資就是其中一項。
根據就保法第11條規定,失業勞工申請失業給付時,必須符合「退保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的條件,而且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後,就業保險年資就應重行起算。
open612 wrote:
想請問如果公司非自...(恕刪)
以我親身經歷,我今年3月被公司資遺,因為公司經營未達目標,精簡人力,於是我向公司提出需要相關文件,最後有拿到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勞退保證明>、<資遺協議書>等....
至於版大的部分
如果公司非自願離職只能給"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請問對以後找工作是否有影響?是有記錄嗎?
-->會有影響,應該是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才對,若只拿"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這種文件,絕對會影響你日後找同樣性質的工作,甚至其他工作!
主管是說會有記錄,找工作不好找?
-->應該會有紀錄,找工作會更難!
如果是要升職我想我不會做到什麼高階主管,打算繼續做產線。
拿非自願離職才能領失業補助(不過失業補助好像不能領滿六個月不然以後勞保會被扣?)
-->對,要拿非自願職證明書才能申請補助!
以我為例,3月底已退勞保,4月中已申請失業補助(5月底前已領到第一個月補助款-前份工作每月薪資的60%),5月中後有收到勞保局寄來的4月勞保費繳納單...失業補助規定最多只補助半年唷,也就是半年後,就沒有補助費用了!
ps.如前面幾位大大說的,建議你下回和老闆談時,準備錄音筆,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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