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國內勞工、公司大聲喊反對

連外國人:美國商會、歐洲商會都出來跳腳



節錄:
1.美國商會會長章錦華批評:
台灣政府很了解未來經濟繁榮必須要靠創新創業,但勞基法「一例一休」卻對最高工時、加班費與其他工作條件訂定嚴格規範,是開倒車的做法,白領專業人士重視工作環境的自由與彈性,工作品質不是僅從工時長短衡量,勞基法限制加班時數的父權思維,只會扼殺創新與創業,嚇跑台灣極力爭取得國際人才。
2.美國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共同召集人馬靜如表示:「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實施所謂『一例一休』?」
3.馬靜如說,過去一段時間,美國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召開會議,每一場場場爆滿,會員企業列出了三十幾頁的建言,顯示業界對「一例一休」存在高度不滿,勞基法的修法目的,無非是為了促進勞資和諧,現在勞資和諧了嗎?
4.美國商會主張:
1)將「四周變形工時」擴大到所有行業
2)高所得者或主管階級員工,可以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