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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現在要申請職災,卻被退件....怎麼辦

請教各位高手大大:
我職業婦女,每日約固定時間送小孩至國小後,直接前往公司上班,於送小孩路上發生車禍,申請職災被駁回,理由為非上班之應經途中順道路徑,,但我每日固定路線上下班,,適當时間日常生活必須行為,國小也不會因你上班而轉校,,於親情倫理,且我並沒有明顯不合理的繞道而行的行為,所以對於應經途中從寬認定,有人有申請過個案申請重新審議呢?

我是派遣工,派遣公司有認同我職災,幫我送勞動部勞工局申請職災,但勞工保險局回函表非上班之應經途中順道,所以我想於60日內填具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但順道的認定到底為何? 請教大大.感恩
2017-03-13 22:18 發佈
季小龍 wrote:
請教各位高手大大:...(恕刪)

給你參考一下
要強硬就請勞保局出面吧
要和氣就跟公司溝通看看

39.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順道接送小孩上下幼稚園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得否視為職業傷害疑義。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順道接送小孩上下幼稚園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如其係為上下班之適當時間及應經途中順道路徑之日常行為,且無審查準則第18條所列舉之交通違規情事所致者,得視為職業傷害。惟仍應依個案事實予以認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8月16日勞保3字第0950037118號函
原文在此
依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及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於第4條、第9條、第10條、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1.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2.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3.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執照處分駕車。4.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5.闖越鐵路平交道。6.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制藥品駕駛車輛。7.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8.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9.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勞保被保險人如於保險生效期間因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以致受傷,符合上開規定,屬本保險之職業傷害,其因該次傷害以致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經住院或門診治療達四日以上者,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規定得自不能工作第四日起,請領職業傷害傷病給付。是故被保險人所患傷害如符合上開規定者,得檢具傷病診斷書正本洽請投保單位填具傷病給付申請書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蓋妥單位圖記、負責人、經辦人及被保險人印章(表格可至本局網站下載使用)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一併寄局辦理請領手續。惟如經本局審查,屬普通傷害者,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住院診療4日以上未取得原有薪資者,始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及在家療養期間不在給付範圍。


算職災;其因該次傷害以致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經住院或門診治療達四日以上者。。。。

載孩子算是固定往返就業場所之途中。

其中重要條件是你開車不能違規或犯法

這個算職災喔~
以前下班晚上要去上課路上也是車禍
一樣是算職災
我是派遣工,派遣公司有認同我職災,幫我送勞動部勞工局申請職災,但勞工保險局回函表非上班之應經途中順道,所以我想於60日內填具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但順道的認定到底為何? 請教大大.感恩
說不定是勞工局的承辦人員不懂法規?把上面大大講的規定印一份,附上去,或許就可以了
沒有相關的建議,前面幾位大大都說的很好,只想說....

後來那起事故的責任歸屬是樓主你還是對方啊?
感謝各位大大,我會再送一次勞動局重新審議看看,另外車禍事故還在調解中尚未結束
剛剛打到勞動局詢問..他們堅持非順道路徑,所以沒辦法....就算每日生活必經路線也不行 一定要順道
怎麼跟我們公司HR講的不一樣~~~
記得這樣的例子當初也有講到..
也是說這樣也是可以算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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