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於2月中去應徵了一個品保工程師的職缺公司在淡水,經理應徵完畢後帶我參觀廠區,接下來換副總面試,面試過程相當愉快
,薪資方面也算滿意,當下副總問我錄取後何時能報到,我回答能否給1個月時間找房子,副總說太久,要我最晚3月6日報到,我回答OK(怕太久他不錄取我)後來副總當下口頭錄取我,我也順利的於2天後收到正式錄取通知(E MAIL)。
收到正式錄取通知後我就把我兼職快遞的工作辭掉,也告知我的房東要退租(目前住永和),並開始去淡水找房子,後來於前天2/27找到了適合的房子並且簽了一年的租約也付了2個月的押金,原本以為終於可以在3/6開始新的工作新的環境,但是就在今天公司人事打電話跟我說要取消錄取,我說我原本兼職的工作辭掉了,住永和那裏也退租了,前天在淡水這也找到適合的房子並且簽約也付押金了,你現在跟我說不錄取那之前的錄取通知是發假的嗎,這樣我的損失很嚴重,我會全力保護我的權益採取法路途徑,那人事說他只是聽上頭的命令,說已有另一個更合適的人選,也對我感到很抱歉,但是沒有辦法(人事沒參與面試只負責聯絡)後來就掛電話了。
我想請教一下板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我這樣等於是被耍了,我要如何保護我的權益呢,可以向該公司求償嗎?或是有其他方式可討回公道?(我現在打字還會氣到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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