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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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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軍人絕對超過3萬人
其中高比例人員於中校 少校左右退伍
40歲起即每月領政府5至7萬
懇請大家積極參與年金改革 救救台灣的未來
考試委員黃錦堂指出
「德國針對地理資訊、醫護軍士官,退休年齡為將官65歲、上校62歲、少校59歲,
其他職能部分退休年齡56歲,也比台灣高太多,
只有實際從事作戰的戰鬥機飛行員、武器操作員退休年齡為4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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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現役職業軍人服滿20年即可請領月退俸,在年金改革啟動之際,軍人退休制度亦被獨
立於國防部專案設計,從三軍體系來看,屬於戰鬥性質部隊(例如陸軍工兵、裝甲部隊,海
軍艦艇、特戰部隊及空軍防砲、戰鬥機聯隊...等等),應其年紀不宜過老,避免影響戰隊
整體戰力,其適用於20年或未來可能改制為25年即可請領月退俸之符合族群,但經徹底檢
視發現,目前於三軍高司單位(陸海空司令部、教準部)、軍備局、軍醫局、憲兵指揮部、
後勤指揮部及各軍事院校服役之軍人(人數總計約有2-3萬人),其工作特性屬於上下班制(
坐辦公室辦公或維修人員性質),工作時間皆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與一般行政機關之公務
員工作性質相近,沒有像戰鬥部隊需要每年參與重大演訓,不屬於高危勞工作性質,更無
因年紀或體力保持影響部隊戰力之特殊性,故其月退俸請領資格應比照公務人員實施(目
前為85制)或延長其請領資格至50或55歲。
利益與影響
1.上下班制志願役軍人(坐辦公室辦公幕僚或後勤體系維修人員),其工作特性與一般公務
人員無異,應與戰鬥部隊(有年紀不宜過老,影響戰隊整體戰力之特殊性)做區隔,以符合
比例原則,避免造成資深幕僚及後勤維修人員因早退,而引起戰鬥部隊人員之不平衡,且
維修經驗無法累積與傳承,將嚴重影響國軍裝備操作效率及妥善率。
2.延長上下班制志願役軍人之月退請領年齡,將有助於軍人退撫基金之挹注與延續。
3.有效將國軍部隊做工作性質之區隔(上下班制及戰鬥部隊),以符合公平正義並提升行政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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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年度重砲射擊,這不是陸軍司令部戰訓處說了算,軍團~作戰分區是要開協調會的,接下,往海上射擊,海域管制是海軍負責,空域管制是空軍,然後操演,重砲射擊方向,射擊密位,幾號裝藥。
以上這些都是樓主所說的平常上班制的幕僚處組以及專業教官負責的,責任制的職位,上下班只是好看的。
再來,如果真的實施,就退伍前請調回野戰單位就好啦~看法規訂多久,就提早一點點就可以規避了,法規律定:退伍前,需在實戰單位待滿一年,那就提早一年半,要待三年,那就提早三年半,如何防範呢?
可能除了一些醫護,後勤等官科避免不了,其實我還滿認同樓主所提的方案,不過我的想法是有一技之長的人員,儘量多留久一點,不然老師傅時間到了就走,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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