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110/1031793
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興航員工除了已發放的法定勞基法資遣費,及優於勞基法的方案,也將加發1萬元年終獎金。
除主動匯入1.45億元提高信託專戶資金水位,興航全體員工因此可在「優於勞基法」的優異條件下,獲得60天工資的薪資優遇方案。
舉例來說,如月薪為3萬餘元之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近8萬元。如月薪為5萬元之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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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新聞,覺得還算有良心的企業
之前也遇過資遣, 老闆就跟你符合勞基法 給你該給的錢 就這樣 沒了.....
興航員工至少除資遣費外還有一筆不小的錢..... 真的算老闆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