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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已解決,謝謝

這幾天碰到一件大麻煩了

本人在公務體系服務,

目前所在單位針對每月加班時數於月底都須填報加班申請單

並選擇要報加班費或是補休,

針對11月份總共8小時的加班時數我採取申報加班費

12月起因單位開始採取線上請補休

由於是第一次使用對系統及差勤流程不熟悉

在我需要線上請補休時,發現上面有11月份加班時數,

也很納悶當初申請的是加班費怎麼被轉為補休時數

但心想可能是年底加班費預算不足,因此被人事改為可補休時數了

否則怎麼會出現在系統上

便直接使用11份的加班時數作為補休用,

直到上星期人事那裏通知我有重複報加班費又使用補休情形

一口咬定我是利用作業程序的時間差,試圖鑽漏洞意圖差詐領加班費

而且觸犯刑法的詐領加班費並表示已經送政風撤查

我真的是因為個人疏失發現異常沒有立即回報或詢問人事同仁前述狀況

也沒有提醒他們要修正,是我個人疏失沒錯

但絕對沒有詐領的意圖阿,純粹以為是被轉為補休的時數了

無論我怎麼解釋表示自己真的是無意的,

但她卻說當初加班申請單上面有你的章阿

難道你是植物人嗎?並且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已經送政風調查

問題是我並沒有犯意阿= =...

這幾天很擔心會不會吃上官司,有點想不開><

不知道要如何是好,剛剛查帳戶,11月份加班費還沒匯進來


2017-01-08 18: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你就把這些具實跟政風講啊 我聽起來還滿合理的,且你又不是累犯
政風室的同仁幾乎不會冤枉人的,只要你自己真的問心無愧的話通常是沒事的!放心•••
你就說剛從紙本轉成電子申請,系統操作不熟悉的關係吧

實話實說,就看政風怎麼處理囉
沒關係啦,調查就調查,考績不好而已啊,頂多十年不會有升官發大財的機會

但安身立命也是贏很多人了啦,買房優惠也不會少的
tolru wrote:
這幾天碰到一件大麻煩了
本人在公務體系服務,
目前所在單位針對每月加班時數於月底都須填報加班申請單
並選擇要報加班費或是補休,
針對11月份總共8小時的加班時數我採取申報加班費
12月起因單位開始採取線上請補休
由於是第一次使用對系統及差勤流程不熟悉
在我需要線上請補休時,發現上面有11月份加班時數,
也很納悶當初申請的是加班費怎麼被轉為補休時數
但心想可能是年底加班費預算不足,因此被人事改為可補休時數了
否則怎麼會出現在系統上
便直接使用11份的加班時數作為補休用,
直到上星期人事那裏通知我有重複報加班費又使用補休情形
一口咬定我是利用作業程序的時間差,試圖鑽漏洞意圖差詐領加班費
而且觸犯刑法的詐領加班費並表示已經送政風撤查
我真的是因為個人疏失發現異常沒有立即回報或詢問人事同仁前述狀況
也沒有提醒他們要修正,是我個人疏失沒錯
但絕對沒有詐領的意圖阿,純粹以為是被轉為補休的時數了
無論我怎麼解釋表示自己真的是無意的,
但她卻說當初加班申請單上面有你的章阿
難道你是植物人嗎?並且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已經送政風調查
問題是我並沒有犯意阿= =...
這幾天很擔心會不會吃上官司,有點想不開><
不知道要如何是好,剛剛查帳戶,11月份加班費還沒匯進來



啊你 2016/12/25 才發文說: 結束朝九晚六的上班族生涯,要去開計程車.

現在怎麼被政風處調查了?


你人緣很差? 這種事說一下就好了

不用公事公辦吧 又不是貪污幾百萬
~~



先把那些會導致誤解的電子系統拍下存檔

這種事情通常都拖很久

不要等到要解釋的時候,遇到系統改板,別人只能聽你空口解釋



人事主任覺得我犯後態度不佳,她怎能使用這個詞彙呢?她是法官嗎?
樓主既然是公務員,理當法治觀念清楚
刑法要定一個人的罪有那麼容易嗎?
曠日費時又沒有效率

除非他們閒閒沒事
今年指望做你這一筆「業績」當好采頭

最後,當真要辦的話
他們講他們的,跟法官解釋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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