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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例一休的制度~~公司的變形工時?!!

請問一下

公司2017年的休假方式為"星期日"為固定休(例假日)禮拜六要求員工上4個小時,另外額外給2天假排休!!

請問這樣真的有符合新制的一例一休規定嗎?

例如:星期一~星期四上班8個小時,星期五上4個小時班,星期六上4個小時班,這樣看起來是剛好40小時啦,但是這樣還是要連上六天班啊!!

只是這樣有符合7天有"一天休息日"+"一天例假日"嗎

新的一例一休是不是不能連上6天班啊

另外"公司到目前連個公告及公文都沒有只有口頭告知"!!本來想拍照留底拿去相關單位詢問!結果公司連個白底黑字公告也沒!!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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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似乎是要員工:星期一~星期五上班8個小時,星期六上4個小時班,一個月另外給2天假排休!!

如果是這樣呢?完全沒有加班費嗎?

公司要員工把那兩天全天假拆成4個半天假(4小時),各分成4個禮拜各排休半天(4小時)分配完!!

越想越不對~這樣是要怎麼安排兩天的連假啦?!好好的一個禮拜應有的一天休息日被硬拆成兩個半天!!
2017-01-01 14: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制度 公司
不是不能超過6天

周40H嗎?

這2條都通過
上面基本權

下面組合套餐
2假8H*5D 與上述無違和


剛剛找的文章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712

提到無違法
網站說的不代表我說的

Mr.阿皓 wrote:
請問一下公司2017...(恕刪)


我比較懷疑真的會給二天休假可排嗎(感覺看的到吃不到那個假)

最好還是叫公司白紙黑字寫清楚 拿來簽名

補二天假是否卡時限.沒辦法放補假是否算錢換算方式 都要問清楚
這樣的話,星期六那四小時需要算加班費,政府要落實週休二日,感覺你們公司的人資沒了解勞基法的修法。

mac995 wrote:
我比較懷疑真的會給...(恕刪)


我有一個疑問

一般8H 5D 40H 周6加班1.6? 週日2倍?
那不能超過6天 那個2倍是怎麼出現的?
會有白吃1.6不給你加 加2倍
在怎麼笨也會調度休12 一批做34567吧?

2倍是在騙人的嗎?
simon945168 wrote:
這樣的話,星期六那...(恕刪)


那是2例假日.....

休假日是可以做調度的.....
超過40就算加班

一般行業 周休2日是建立在5D 40H小時超過40算加班 周日不得...

若照你們邏輯 服務業星期6算加班 星期日 都領2倍了....
然後老闆其他5天裡送你2天假?
On9ccc wrote:
那是2例假日.......(恕刪)




新制是一個禮拜必須有兩天假,一天是休息一天是例假。如果他的公司把星期五的工時切成星期五半天、星期六半天的話不是就佔用版主的休息日,這樣應該就適用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



勞基法是規定平日工時不能超過40小時,超過要算平日加班費,換句話說五天內可以工時可以低於40小時,而不是一個禮拜內超過40小時才開始算加班費
連上七天才違法,連上六天只要有給新制加班費就可上第六天…
simon945168 wrote:
新制是一個禮拜必須...(恕刪)


周5下半日
休息日
周6下半日
休息日

1天 休息日 + 週日 例假日 解決

另外一種變形工時
就是對調工作天

2周內 休息日休2天 也是可以看你怎麼排
從版主的訊息來看,還是有違反勞基法的休息日規定的可能,只能留言問勞動部看怎麼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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