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262464d-82bf-4ca2-8f51-ab5b1d704501
這張圖片的目標部分的可以忽略。
但其中提到一個重要的加班費比較,最低的加班費划算嗎?
明顯的從立即獲得面來看是不划算的,平日工作每小時可以獲得217元,但最低的加班費只有200元。
換句話說最多需要加班時數達到4.5周才能達到獲得一個月(4.3周)的報酬。
看更長遠的話老闆要付出256元才能得到你的一小時勞力
但是加班費只需要付出200元、最高250元、這次的勞基法草案假日最高8小時平均238元
在都遵守勞基法下,老闆要求加班都很划算...
如果只是為了加班費加班,真的到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