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您們好:
我是剛畢業進入職場的小菜鳥(已做三個月了)。
今日家中有收到 健保局單繳單。
但公司及薪資條上皆有扣除勞健保自行補助的部分。
想請問一下,是否若開始工作後,需要辦理哪單位的退保。
有爬了很多文,但都是關乎於離職及換工作之健保問題。
這方面小妹我還是不太清楚,
煩請網友們若知道,
可以抽空留個言。
謝謝你們的回答,預祝薪水滿滿,財源滾滾
去交掉就好了,我也懶的看是那一天開始算的,健保怎麼樣都是福利,
全世界像台灣這麼低的保費,得到的醫療條件那麼好,辛苦的是醫護人員.
國外很多有健保的地區,光約診就可以把你等到病好了,要不病掛了.
台灣的月亮還是比國外的圓.....
kindkill wrote:
我朋友工作不穩,超過...(恕刪)
不用再聽你朋友說了,因為我已經處理健保業務十多年了。
首先,健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 (有點像國民年金,是強制繳費),不會因為沒有去公所投保而喪失資格,另外法令也規定,健保身份不能夠重複,自然費用不能夠重複收費。
聽到這裡,您覺得還需要特地去公所加退保嗎?更何況上班後,如果是正常班,公司上班時間跟公所的時間一樣,還要特地請假?若是工作地點在台北,戶籍地在高雄,還要下去高雄辦加退保?
健保局每個月都會跟公所核對,包含當地有戶籍未投保人員以及中低收入戶的補助名單等等。
因為許多人的戶籍地並不等於居住地,所以健保局的繳費通知並不會寄到戶籍地 (除非很長的一段時間沒有投保且繳費),大多是在投保單位加保後,直接寄到投保單位給本人,這樣比較聯絡的到,所以確認時間點沒錯的話,就直接繳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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