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門要拉回總公司,公司有諮詢我的意見是否願意到總公司工作,如果不願意可以請分店協助輔導在分店工作,我因路途遙遠以及當時覺得身體不適的狀態拒絕回總公司,公司答應協助並且告知有適合的部門,但是薪資與福利的部分必須配合分店,這點我接受同意了。(總公司薪資與福利比較好,所以我等於同意降薪砍福利)
此時還不知道懷孕,本來約月中9/15面談,但因為身體不適而請假沒有與轉調單位主管面談,畢竟生病非可預期的事情,所以我無法提前告知,此時才驗孕抽血發現懷孕,但因為出血狀況嚴重所以在9/22-23請了兩天安胎假,在家休息,結果之後再無接到面談通知,就算我主動找分店的人資,得到的回答都是開會或是主管休假、最後的消息就是9/30直接被通知資遣⋯詢問是否可以再次給我個面談的機會,人資踩的非常硬,告知我分店的做法就是當天約好沒有面試到即刻放棄採用,不接受我生病的理由!
當下一直強迫我簽非自願離職單,跟我說公司該給的都會給,一直跟我說這是公司決定,我說我想要申訴,馬上臉臭加酸言酸語告知我申訴無用,公司的名目都合法而且正當,我申訴只是浪費時間浪費力氣而已,老實簽名可能比較好⋯⋯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申訴勞工局嗎?我現在什麼文件都還沒簽!不敢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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