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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懷孕8週就被資遣,覺得接下來10個月好徬徨⋯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門要拉回總公司,公司有諮詢我的意見是否願意到總公司工作,如果不願意可以請分店協助輔導在分店工作,我因路途遙遠以及當時覺得身體不適的狀態拒絕回總公司,公司答應協助並且告知有適合的部門,但是薪資與福利的部分必須配合分店,這點我接受同意了。(總公司薪資與福利比較好,所以我等於同意降薪砍福利)
此時還不知道懷孕,本來約月中9/15面談,但因為身體不適而請假沒有與轉調單位主管面談,畢竟生病非可預期的事情,所以我無法提前告知,此時才驗孕抽血發現懷孕,但因為出血狀況嚴重所以在9/22-23請了兩天安胎假,在家休息,結果之後再無接到面談通知,就算我主動找分店的人資,得到的回答都是開會或是主管休假、最後的消息就是9/30直接被通知資遣⋯詢問是否可以再次給我個面談的機會,人資踩的非常硬,告知我分店的做法就是當天約好沒有面試到即刻放棄採用,不接受我生病的理由!

當下一直強迫我簽非自願離職單,跟我說公司該給的都會給,一直跟我說這是公司決定,我說我想要申訴,馬上臉臭加酸言酸語告知我申訴無用,公司的名目都合法而且正當,我申訴只是浪費時間浪費力氣而已,老實簽名可能比較好⋯⋯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申訴勞工局嗎?我現在什麼文件都還沒簽!不敢簽!
2016-10-02 19: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10
絕對可以的,不然他聽到你要申訴幹嘛講那麼酸或者有點與帶威脅,你要保障你的權益,看醫生的資料最好也準備好。
懷孕是不能資遣的,建議蒐集證據,並馬上向勞工局申訴!
請查,懷孕,資遣,依據性別平等法,開罰,30萬。罰鍰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可惡的公司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約好面試當天要請病假, 看有沒有先電話告知該面試單位.
如果是緊急情況, 就事後要立即補請假, 你的病假有醫生證明吧.
去問問貴公司的人資是以哪條規定予以資遣, 先釐清你的"真實情況"是符合那個條件被資遣的.
照道理說, 病假不該是被資遣的理由.
如果當時有錄音最好 工作時的請假紀錄什麼上班紀錄都要留 趕快找勞工局求救
請假的部分都有告知我的部門主管及同事轉達該面試主管

但是目前對方不認帳,一直說他不知道我請假的事情

然後就推託說公司已決定,請我快點簽名

更扯的是分店直接推卸說連我懷孕的事情都不知道,他們只是執行總公司的要求而已⋯⋯

但是相關的醫生證明皆有附上病准假啊!
好爛的公司
告給他爆
去申訴吧
該賠的叫他賠一賠
小公司就是有這種問題,不肯照勞基法走 要你簽自願離職書。
告他吧,反正留下成功一段時間也是想辦法逼你自願離職,
但一方面出口氣讓他被罰款,一方面暫時有收入。
不過倒是可請半年的育嬰假 有半薪拿,需另一半有工作。
請半年育嬰假可能對這種小公司較省成本 ,也許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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