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有點長,請大家先聽我娓娓道來⋯⋯
小弟於今年四月分依照前公司合法流程離職,並取得離職證明,但最近前公司一直打電話來問有關以前負責專案機台的事情,由於現在客戶要求將此機台歸還,但他們現在根本就找不到機台,所以一直打電話來問我,我已憑印象告知大概有可能會再哪裡,結果他們還是找不到,於是開始恐嚇說事情會鬧大,他們打算報警之類的,但此專案已是約去年年底的事情,機台會流落到何處我也真的不知道,能告知的已經都告知了,但該公司在機台管理上並沒有掛帳,也就是說沒辦法證明是於我經手過後遺失的;目前該公司已經確認會報警,雖然不知道能以什麼理由報案,但想請問一下大家⋯⋯
1.若警察後續真找上門,我只需配合說明即可嗎?
2.依照現況該如何自保較恰當?
3.若警察找上門時,我是否也可以提告該公司妨礙名譽呢?
再麻煩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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