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公司糾紛,請教各位大大

故事有點長,請大家先聽我娓娓道來⋯⋯
小弟於今年四月分依照前公司合法流程離職,並取得離職證明,但最近前公司一直打電話來問有關以前負責專案機台的事情,由於現在客戶要求將此機台歸還,但他們現在根本就找不到機台,所以一直打電話來問我,我已憑印象告知大概有可能會再哪裡,結果他們還是找不到,於是開始恐嚇說事情會鬧大,他們打算報警之類的,但此專案已是約去年年底的事情,機台會流落到何處我也真的不知道,能告知的已經都告知了,但該公司在機台管理上並沒有掛帳,也就是說沒辦法證明是於我經手過後遺失的;目前該公司已經確認會報警,雖然不知道能以什麼理由報案,但想請問一下大家⋯⋯
1.若警察後續真找上門,我只需配合說明即可嗎?
2.依照現況該如何自保較恰當?
3.若警察找上門時,我是否也可以提告該公司妨礙名譽呢?
再麻煩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2016-09-22 17:22 發佈
取得離証明表示帳務已清,I工作交待完畢清楚。想不出他们有何立場找你麻煩,了避免生事端,平心靜氣告訴他們你所知道的。
spy0915 wrote:
故事有點長,請大家先...(恕刪)
警方來也不能搜,除非有搜索票。最多請你去派出所了解、對方告你,就反告啊!反告是告誣告。
soziohall wrote:
取得離証明表示帳務已...(恕刪)

若警察後續真找上門,我只需配合說明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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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對方敢告你偷竊, 警方才有可能拿到搜索票。
帳務不清,交接不清也只是民事糾紛,不用擔心警方。
其實有經驗的警方, 第一眼和你聊聊大約就知道你是說真的還是乎巄!
那家公司.公布出來給大家看
spy0915 wrote:
故事有點長,請大家...(恕刪)
soziohall wrote:
警方來也不能搜,除非...(恕刪)

好的,感謝回覆,後續看有什麼狀況再上來更新,謝謝你喔
不客氣!
spy0915 wrote:
好的,感謝回覆,後續...(恕刪)
既然已經拿到離職證明就代表所有人事物已經清楚交接完畢。公司報警提告當然可以,只是他們必須有證據證明你拿走那些機台。不然根本不會起訴,你不用擔心。到時候去警局說明你已經交接清楚也依公司規定離職了,他們有什麼證據請提出來,上法院再說。
我以前也被前公司人資惡意栽贓我汙錢要告我討錢,我把離開時相關證據找議員幫忙去勞工局官員出面,那種爛公司就怕官,搞不好我們是同間爛公司,那家爛公司在汐止遠雄大樓中。也不用浪費時間跟他們囉嗦,把證據收集齊全最重要。
找律師問問

spy0915 wrote:
故事有點長,請大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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