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員工未滿65歲無退休意願,公司可以單方面要求員工退休,不再繼續聘僱嗎?這到底算退休還是算資遣呢?
因為本人公司有許多位同事都已經面臨滿25年年資問題,公司主管透漏公司不願再留人,25年資一滿就會要求走人,目前有數位同事因此離職(退休)了,將來自己也可能會面臨這問題,請問年資滿25年公司要終止聘僱,就非得走人嗎?勞基法不是有規定,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


ykd521 wrote:
勞基法規定員工在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