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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文

2016-06-21 4:43 發佈
差5H有差嗎

我單週70H以上

勞基法看看就好 如果整天只想工作8H

那自己創業好了 想休就休
超過法定工時 就是算加班費加成 所以要多給

沒多給違法就是違法 怎麼不是殺人放火就不算違法拉?

那種老闆才不該開公司

滿街都是這種老闆 人民早就很難選擇了

政府自己訂的法律本來就該嚴格實施

反怪到人民頭上 真的很奴
如果你的心理不平衡的話..去勞工局告你服務的公司
悠凡 wrote:
差5H有差嗎 我單...(恕刪)


你一定沒當過老闆,才會說出自己當老闆可以想休就休這種想法

休假制度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之一

想更奴可以付錢給老闆拜託他讓你上班,他會更感激你


回樓主,是違法的,請拿出勇氣向當地勞工局檢舉吧



奇蹟大師 wrote:
勞基法 單周工時40H...(恕刪)


是違法 但是賺比較多

奇蹟大師 wrote:
我算算我單周最少45H..


光是這樣不好認定,要看有沒有給加班費
光是比時數單周超過40小時本來就不對 但是台灣勞方都縱容資方 台灣勞工們應該要團結
休息時間要扣喔

上班時間0830,下班1730
午休一小時
工時是8小時喔
如果有給加班費就不違法, 沒給的話就去告他吧,

不過要設法取得你超時工作的證明, 不然可能告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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