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較各位前輩

我本身是上做二休二的輪班制,一天上班12小時當中有2小時的休息時間
想請教,這星期四開始我4月28-29-30~5月1-2-3,連續六天要上班,這樣子是有反勞基法規定的嗎?
2016-04-28 20: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輩
我以前遇過,版大4/30.5/1加班兩天,不曉得是配合公司加班還是被凹,您是可以拒絕只加班一天就好,基本上您這六天上完5/4是確定不會被排加班的,關於勞基法的部分,超過六天就不行,現在最多是連六,以上

djauhao wrote:
我以前遇過,版大4...(恕刪)


是的,公司有卡連七的設定,這兩天算是被凹!
因為我覺得這樣子感覺跟做七天一樣...覺得不太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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