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魯快30歲
剛到某公家單位擔任派遣(恕不便透露單位名稱)
單位是10個月一聘,只聘3月到12月,每年1-2月沒工作也沒薪水,
有年終(薪水3萬*1.5個月*12分之10,因為只在職10個月)
薪水不會調
工作是整理庫房,每天準時上下班,工作不累但是學不到東西也無法升遷轉正
私下問待得較久的同事(有些待5年以上惹),才知道:
1.原本舊的同事待了1-2年,有一半今年都不投了,所以我才有辦法進來XDDD.
2.單位每年都會聘人,只是要重新投履歷,而且都固定只聘3月到12月共10個月整,1-2月這2個月沒工作也沒薪水,每年都是如此.
3.單位長官都要等到年底10或11月才會通知隔年是否有名額以及名額多寡.
想請問版上各位:
1.這種聘法(10個月一聘)機關是否違法?
2.小魯是否要趕快換工作呢XDDD
請給我一些意見吧!
lilice wrote:
是派遣?還是約聘僱...(恕刪)
是派遣,聽同事說今年跟前年是同一家公司得標,去年是不同間得標
專回你的文 wrote:
1. 沒有,你是派...(恕刪)
同事好幾個超過30歲,待好幾年的T T
BQBQBBQ wrote:
我倒覺得 你可以趁這...(恕刪)
確定不打算考公職,知道現在考試缺也是一堆屎缺....
基魯菲 wrote:
我也做過這種一年一聘...(恕刪)
1.坦白說,去外面沒把握能找到更好的,尤其投過104/1111萬年職缺.
2.同事好幾個超過30歲,待好幾年不敢走的.有的好像是在準備考試,但屢屢未上榜,就一直邊考試邊做下去.
感覺留下是一條險路,出去也是一條險路.不知怎辦.......
謝謝所有回我文的前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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