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再認定後隔天新工作報到還領的到嗎

上個月申請了失業補助,
也順利完成了初次認定
並領到第一個月的失業補助


今天1/4去做再認定,
繳交了兩次面試紀錄,
今天拿到介紹卡,
馬上撥電話投履歷後確認資格不符
便馬上當場繳回了,
但我今天接到新工作通知
明天1/5就要報到,
想問這樣我第二次補助拿的到嗎?


因為新公司規定第一個月不足月
只有工作天日薪可以領,
真的很需要這筆補助款…


問過就服站兩位工作人員,
一位說認定有十個工作天,
若十天內勞保局
覺得你已經快要就業就會無法通過,
另一位說假設明天收到通知,
後天上班也是可以領到的,
(我沒有明講我已經接到通知,所以跟他假設隔天)
因為初次完成認定時是12/14,
承辦人是跟我說12/15開始上班也能領
所以我才把報到日押在再認定隔天1/5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替我解惑,謝謝!
2016-01-04 21: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失業補助 工作
如果是正規的公司,當天應該就加保了,當月可能就沒的領,;不過上班滿三個月後,可領到就業奬金


沒有吧

如果不適任工作還是可以領的

幾天內要說

去問問職業介紹所

吳小吳 wrote:
上個月申請了失業補...(恕刪)



我個人的狀況是領了二個月補助,第三次認定,我當天就接到錄取通知,當因為做不習慣(交接者要擺爛),所以我就自己離職,但後續的認定我就沒在去(因為認定我的小姐態度真的一臉就是又一個來騙補助的人),但我自己就找到現在的工作,我做滿三個月就自己去印提前就業金,我還是領到後面四個月的補助金,我之前有問題好像需要在認定後幾天內(好像十天)要沒工作,這個月的補助金才會給你,當月有工作好像就不會給,但你剩下來的補助金是可以日後領到的,一樣也不會少唷。
可以,我幫大家試了,我7/31契約到期,9/1第一次認定,9/15再認定,9/18(一)就業,最後9/26收到匯款(承辦人員當初跟我說碰到連假有可能10月6或11才會拿到)~當初承辦人員跟我講最好10月再就業比較安全,看來是還好,法規應該就是兩次認定完就算失業~以上是我差點窮死試出來的心得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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