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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這種東西,原來是老闆說放就放的?到底是我理虧嗎?

早已提早告知9月中秋節前後需請假,6月中旬就以口頭告知主管與同事

中秋節要渡假兩週9/1上呈假單寫10天,主管也簽核准假了

結果收到薪資單變成15天的無薪假??扣了15天薪水

(連中秋節 與兩週 六日共五天全部無薪)

請問各位這樣資方有無違法事實??

2015-10-22 0: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東西 老闆
違法,可以檢舉,公司會被罰款,無薪假需要事先告知,且勞方同意的情況才可實施(不同意的話可要求資方資遣)。然後你會黑到爆,這就是現實
檢舉吧
不然老闆都吃定員工
公司先對你不仁

no117650817 wrote:
早已提早告知9月中...(恕刪)


如果你是請事假,那公司的確不給薪(勞基法規定)
假日不給薪這部分就看看是否有其它規定了
先問,你請什麼假別?
特休,那就可以要回,對HR反映,無效再反映勞工
事假,本來就該扣
假日扣錢,這就已違法,就看你要不要檢舉囉

若公司已公告無新假,而勞工也同意,那假日不給錢也是合法,因它叫無新假不是嗎?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無新假
周休二日不是該放的嗎 也拿來扣薪 版主的公司真黑.....
政府機關上班請假也沒扣薪,建議收集證據向勞工局申訴。
如果前後請的是事假
假單也是一張
其中的假日,本來就用無薪計算的

若請的是特休
最好要分開寫假單
避免中間假日的計算天數有爭議
我是請事假沒錯 ,但只請10天而已

15天就包含中秋節跟兩個禮拜六日

真的是很黑的公司。我已經想好對策了。

cherry56 wrote:
如果前後請的是事假
...(恕刪)

請問如果連續假日前後連貫請假。那我也拿不到連續假日的薪水

是這樣嗎?所以是我誤會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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