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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果選擇,這樣是否有違背職場倫理?

九月份開始面試,中間面試4至5家
時間先後順序關係,去面試的公司,有喜歡的,也有不喜歡的
正常面試錄取通知後,會問你是否要去,我一定說要去
但是過一個星期之後,又有一家說我錄取,而且這家條件都比上星期通知的那家要好
現在就卡在我已經答應那家要去了
想問版上大大,我若打電話去上星期那家,說我不去,而去現在這家
會很奇怪嗎?
因為我覺得,公司在找人,也是找很多人去面試
公司選人,我也是要選公司啊
請有經驗的大大指教,謝謝
2015-10-16 10:18 發佈
公司選員工,員工當然也可以選公司...
但最好先拿到offer letter再決定...
口頭的變數非常之大.....

然後記得要主動先告知公司,而不要等到報到那天公司才發現你不去了....
建議寫個婉轉的回絕信...這個網路上一堆..隨便參考一下就有了...
這事關你的誠信,但你也有選擇的權力
所以你可以打電話誠實告知第一間公司說因為別間公司也錄取你了

我不知道你所謂的條件比較好是指待遇比較高?還是第二間公司比較有前景?
如果兩邊待遇都差不多,你直接說你覺得第二間公司條件比較好的話
這可能會讓第一間公司非常不爽(你不去就算了,竟還說第一間比較差)
所以這裡不妨撒個善意的小謊說第二間公司開給你的待遇比較高,你想選第二間

不過我以前的作法是
當我接到第一間公司來電時,我直接說請多給我三天時間答覆
因為我還在等另一間公司的結果,預計三天內會有答案
那第一間公司同意了我這樣的請求,告訴我會幫我保留三天
要是超過三天我沒有回覆,那這職缺就只好改錄取別人了
第二天我也接到第二間公司的來電,也是錄用我
那我請第二間公司多給我兩天時間答覆
因為有另一間公司錄用我,所以我想多考慮兩天
第二間公司告訴我當下做出抉擇也是人生的重要課題
也就是要我馬上做出決定,否則無法錄用我
所以結果到底如何呢?大家不妨猜猜
口頭上承諾, 在某程度上是約定成立.
那口說無憑呢?

為了避免各說各話(誰知內容是什麼), 以白紙黑紙且簽字為證據.

沒立據, 都可以有反悔之前提.
口頭答應且反悔, 就進行去道歉.

有簽了契約後卻反悔, 除了道歉, 損失的一方可提出"損害賠償" (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

所以, 您應該知道, 自己該怎麼做吧
沒把握就不要先口頭答應.

選你想去的那家沒問題
但是一定要先跟不去的那家說
而且感謝對方給你機會,希望未來有機會在合作
不要只寫信,畢竟人家也是打電話通知你錄取的
poipoi789 wrote:
九月份開始面試,中...(恕刪)


我同意3樓講的
就直接跟第一間講說第二間待遇比較好
這樣也可以讓第一間公司去判斷是否是給薪太少

另外要注意第二間是否給錄取單了,不然就像之前有一則新聞
有求職者被通知錄取(僅通知,無單據),結果把原先工作辭掉
結果通知錄取的公司卻砍職缺然後鬧上新聞
poipoi789 wrote:
但是過一個星期之後,又有一家說我錄取,而且這家條件都比上星期通知的那家要好
現在就卡在我已經答應那家要去了
想問版上大大,我若打電話去上星期那家,說我不去,而去現在這家
會很奇怪嗎?


這種事小弟也幹過, 雖然這樣很小人, 但是為了自己的前途也只能豁出去了, 當初先錄取的這家沒有達到我開出的薪水, 後來這家有, 所以原因就很老實的告知推掉的那家, 不過拒絕要婉轉一點, 尤其是Offer Letter已經發出來了,前置作業已經開始, 付出的工時等於浪費掉了, 所以道歉是一定要的, 小弟是親自打電話給該公司人資及面試的主管

不過好歹也要確定想去的這家Offer Letter已經拿到了, 要不然到時這家又反悔, 前一家又辭掉了不是兩頭空

結果是什麼?
因為面試,本來就不知道會不會錄取,會多看看
真的遇到有兩家公司錄取的時候,雖然會有選擇的問題
但是心裡還是很高興的
至少還是有價值啊
蝦米爸爸 wrote:
這事關你的誠信,但...(恕刪)
公司口頭答應後也是會在你上工前一日跟你說聲很抱歉已經找到人了.

這還是國內數一數二規模的公司會幹的事.

公司在沒正式發出人令前都可以不算數,

職場哪有甚麼倫理,就利益而已,別自己在那糾結了.

poipoi789 wrote:
結果是什麼?
因為面試,本來就不知道會不會錄取,會多看看

可能你急著想知道答案
假設兩家公司都差不多的情況下
你會選擇願意給你三天時間的公司,還是要你馬上做決定的公司?
為什麼?

可能我當初找工作比較順利吧
面試完我大概都有八成的把握知道會不會被錄取
應該說面試時用人部門的主管就差不多給我會不會錄用的答案了
有幾間沒談成的原因是薪水,也就是主管希望我去但希望我先接受較低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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