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做業務的,公司有固定的提成,也就是獲利的固定比率是業務應得的獎金。
前幾天,公司突然有了新的規定,請大家來看看這樣的規定合不合理?
這個規定大意是說,發獎金前要發問卷調查客戶滿意度,如果低於標準,就沒有奬金可領。
而獎金是在出貨後才計算,也就是有半年前接的單子,在下個月才出貨,而是不是有獎金,要看客戶心情而定。
這個問卷分成四個等級,後兩級的沒有獎金,也就是做白工。
而這問卷是在交易還沒開始之前,就要求客戶填寫,而不是在結束後。
我朋友要求在客戶一填寫完,還沒開始進行服務前,就先知道填的內容,因為不想做白工,但是被公司拒絕了。
因為這是個前期花了半年到一年才終於上軌道的工作,現在不爽放棄等於要把心血白白送人,一直有很多人眼紅。
這種情況下,似乎也只有含淚接受的命了,但是工作士氣大受影響。
補充,這個獎金制度從開始到現在每半年就會變一次,當然是越變越少,原因是太努力領太多遭人眼紅。
依客戶滿意度發放獎金
客戶滿意度是提供公司改進的方向
不應該是獎金的評比之一
講難聽些
一塊雞排成本35元~~市價50元~a業務賣30元~~b業務賣40元
所以a的客戶滿意度一定比較高~~~b較低~~所以b該死
問題沒有b~~公司早倒掉了
難道你去王品吃飯~~你問卷填太貴~吃不飽
人家就會降價或主餐給你兩份嗎
不可能嘛
客戶滿意度不應該被解釋成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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