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情提要
我在6月的時候發了篇我被資遣的文 有興趣的人可搜尋我id看一下
我是某衛生局發包的計畫的在醫院的計畫人員 剛做滿一年
本來去年底做完有重新簽約再簽一年到年底 現在一年未滿
被主管告知要被資遣
後來我聽了大家的建議選擇填不自願離職 送了醫院的考績委員會
結果過了快兩個月 考績委員會的結果出來了 說只給我記兩個申誡
能繼續留任...
這樣的結果我有點傻眼 畢竟已經做好了要離開了準備了 想不到居然沒被資遣
那這樣的情況是主管都已經擺明不要我了 都提資遣了 只是考績委員會沒核准
那我還還厚臉皮的留下來嗎? 還是既然都走到這步了 就提自願離職離離掉就算了呢?
我在這邊經過這次事件後 老實說過的也不是很開心 在這邊工作也不快樂
同事們平常就對我沒多好 經過這次事情關係變更差
主管跟同事都不喜歡我了 還厚臉皮留下來 說真的氣氛很尷尬
但老實說 出去找工作我也沒把握要多久才找的到 上次就找了半年才找到 我今年29了
現在面臨不知道要怎麼辦的情形 請各位給個意見吧 謝謝
我是該留下來呢 還是該自己離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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