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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誰懂法律相關問題呢~

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報案,說我詐欺,我昨天才發現帳戶被凍結,我才發現是之前跟我一起做網路賺錢的網友報的案,當下我聯絡到他馬上退款給他,而他也答應我要去撤案,可是他之前並沒有跟我要求退款就前去報案!而且我也讓他加入會員了,現在他跟我說他聯絡到那位承辦員警了,他說承辦員警說我已經沒事了,但想想,都已經帳戶被凍結了怎麼可能用說說的就沒事了?應該已經走上程序了吧!而且詐欺又是公訴!怎麼可能輕易撤案!想請問我該怎麼做!
2015-07-04 12: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法律
證據收集齊全等著見招拆招吧,公訴罪無法和解
可是....
以下為律師的回覆:因為是公訴罪,所以警察還是會將案件送至地檢署,所以你要請你朋友到時候去開庭時向檢察官表示是誤會一場且雙方已經和解,檢察官應該會作不起訴處分,到時候你的帳戶才有可能解凍。


布洛克萊斯納 wrote:
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恕刪)
公訴罪的程序一定會跑,只要有辦案就一定要受理,所以證據備足對你有利。就算是不起訴處分也是檢察官那處理,警察沒權力宣判不起訴。
大大,那如果我們私下已經和解了,之後只要在庭上在和解一次,檢察官還會繼續追查此案件嗎?
因為真的只是場誤會,但他也不是故意的。

布洛克萊斯納 wrote:
大大,那如果我們私...(恕刪)


兩個人去跟檢察官說清楚連庭都不用開,誰有那閒功夫還追你的案子。
因為真的只是場誤會,請問要怎麼跟檢察官說呀。。。。抱歉我真的是法律白吃。。
應該會有一個偵查庭,檢察官會傳喚你們來說明,真的沒問題後就是你說的不起訴處分
好的 謝謝你們!大大
布洛克萊斯納 wrote:
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恕刪)

布洛克萊斯納 wrote:
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恕刪)

去查什麼叫"非告訴乃論之罪",
程序還是會走下去,
準備去地檢署報到吧,會不會不起訴要看到時候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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