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相關經驗人士分享一下心得
小弟最近跟大陸企業面談完,是零售業駐台採購,不需到大陸工作,偶爾去出差幾次
待遇方面是1W RMB (不含差旅費) 對方要我到大陸開戶,以後薪水直接匯到大陸那帳戶去,她說台灣可以領到錢
但沒有勞健保,他們說我在台灣自己找工會投保,我想請問的是?
我要被台灣這邊扣稅嗎? 大陸扣得稅是如何計算?
有爬過文,但是陸資企業駐台這方面的資訊比較少,想請大家能跟我分享一下那些是我該注意去談的
謝謝!!
去哪兒 wrote:
請教相關經驗人士分享一下心得
小弟最近跟大陸企業面談完,是零售業駐台採購,不需到大陸工作,偶爾去出差幾次
待遇方面是1W RMB (不含差旅費) 對方要我到大陸開戶,以後薪水直接匯到大陸那帳戶去,她說台灣可以領到錢
但沒有勞健保,他們說我在台灣自己找工會投保,我想請問的是?
我要被台灣這邊扣稅嗎? 大陸扣得稅是如何計算?
有爬過文,但是陸資企業駐台這方面的資訊比較少,想請大家能跟我分享一下那些是我該注意去談的
謝謝!!
港澳台人士與外籍雇員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與大陸公民基本一樣,但所得稅起征點是4800元(大陆公民是3500元起征),如果你月薪一萬元,那麼大陸政府徵收的所得稅是485元/月。在台灣的扣稅應該是與大陸扣稅情況相關的。
讓你自己買台灣的健保,而沒有在大陸給你交三險一金,這是非法的。
等你從這家公司離職,你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賠償,因為沒有給你交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就算是合同里寫明不給你交保險,也是非法無效的。然後必須賠償你。
就算是不起訴,你只需要申請勞動仲裁,公司也是輸的。
在大陸,只要員工和公司打官司,公司99%都是輸的。別問為什麼,因為大陸法律就是員工贏的,並且勞動仲裁,法院基本上也是傾向保護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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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算是不簽合同。
這家公司連續三個月給在大陸的某個賬號,在某定的日期,連續給你打三個月。
基本上法院也認為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只是沒簽合同。
但沒簽合同,連續用工超工三個月,就是在非法的。你基本上就是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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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勞工合同,不清楚
但大陸的,只要是簽了合同。員工要是告,老闆基本就是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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