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爆密碼2887
之前的事情經過
這是一篇價值980元的真實故事
續,這是一篇價值980元的真實故事
今天(2015/5/5)台北市政府的公告裁罰結果出來了。這個故事的價值確定從980元升級到兩萬元。

本來調查結果提交了兩個違法項目,只剩下一個。可以肯定的是U嬸有提出抗告,於是成功撤銷一條,剩下一條抗告失敗。也因此才會拖到現在才公告。不然結果早就該出來了。
同時透過這個公告,也以文件確定了U嬸就是這間公司的代表人。
總之我跟U嬸間這筆帳是二十倍奉還了。國庫獲得兩萬收入。
四月十六日的時候,大概是U嬸的抗告結果確定了,她受到精神打擊,於是有傳Line給K君。K君沒有點進去,直接就看到全文了。
這條訊息讓K君十分開心,得到了娛樂。
槽點實在太多了,不宜私藏,必須貼上來和大家分享。
貼圖證明這確實出自U嬸手筆。

因為字太小不容易閱讀,提供文字檔。
U嬸:「希望你朋友報復之後能夠睡得安穩,從頭到尾你們就搞錯對象,找你朋友來答應的是【Y子本名,且是全名】報復應該找她吧!害人之後你們舒坦了吧!只不過是把錢給了無能的政府罷了,你們又得到什麼?該付給你的薪水,我們都付了,甚至連不用支付的資遣費也額外付給你了,我們所有開支租金薪水全部是借款來的,我們都不是有錢人,賺的也是血汗錢,不過因果循環總有一天惡果也會回到你們自己身上!」
如此精妙的被害者情結,還如此順手的把責任推到Y子身上,想讓Y子替她承受反擊。。
甚至扯上了時下最流行的無能政府話題。
看這樣子,她逃漏稅應該也算是公民不服從吧。
她那間公司的旅館部分肯定是非法旅館。國家規定要放在顯眼處的執照我和K君都沒有看到。
而且我一個朋友以前做過民宿業。她說像U嬸公司這樣在名稱裡規避「旅館」、「民宿」這類字眼的旅館,肯定是非法的。這是躲避政府目光的手法。
合法旅館光是要通過防災檢察,一年就會多出很多開支。
「不用支付的資遣費」這個字眼,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資遣費的計算是法律規定得死死的,哪有不用支付的啊?
由於她本來就不用支付我資遣費,所以這句話肯定是指她和K君的事情。K君之所以能拿到資遣費也不是U嬸突然發了善心,是因為執行長介入。不然的話也沒啥好說的,她多吃一張罰單就對了。
她的錢是血汗錢,我的錢就不是。她不在乎我需不需要錢,那我當然也不在乎她背了多少債。我告她這件事,跟她的財務狀況沒有任何關係。
總之我和K君得到了公平正義與爽。
至於那個不知道怎麼會扯上的因果報應,真要從這個角度說的話,顯然我就是老天派來給她現世報的。任務達成!

U嬸遭遇現世報(示意圖)
總結一下這整件事。
在處理這件事的途中我發現,會用勞基法爭取自身權利的人,在權利受到侵害的人裡面,即使不是極少數,也不會是大多數。
勞基法雖然不完美,但它至少是這麼多年以來,很多人前前後後努力爭取來的,給勞工保護自己用的武器。
如果拿起這個武器捍衛權利的人能夠增加,即使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勝,加總起來也能對慣老闆產生嚇阻力量。
有些剝削手法是針對勞基法漏洞設計的,這類手法又更加倚賴大量檢舉和通報,促使主管機關發現這裡有問題,既而採取因應之道。近年來針對責任制的修法就是這麼來的。
反過來說,如果勞工一直不肯為自己奮戰,不管勞基法修得多麼完美,武器只是放在架子上展示,沒人拿起來用,那仍然沒有作用。慣老闆還是會一直囂張下去。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個人認為,正義也是如此。想要正義就要採取行動。
如果有某些正義是自己不用付出努力也能獲得的,那一定是在自己看不到的某個地方,有人先爭取過了。
如果不是鍥而不捨的奮戰,屏東老農不會揭穿餿水油毒害全台的事情。我所做的事情跟他相比實在微不足道。
我只是眾多選擇拿起武器的人之一,在勞基法對慣老闆的嚇阻力道上,加上我一個人小小的力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