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 我從事服務業,前一陣子因為跟男友分手,他不斷的跑到我租屋處騷擾,還會時不時的跑去上班地點堵我,因為是服務業所以我沒辦法一直躲他,他會下班(我是晚班)尾隨我到租屋處,甚至說要去找我家人"談談"(嚴重到報警好幾次),後來被他鬧到沒辦法,我告知店長來龍去脈,店長便要我不要去公司也不要待在租屋處,回老家住跟家人想辦法解決前男友的事,她會幫我申請調店和留職停薪並且向上級主管秉告我的狀況,她會先讓我把事情解決好再復職。 所以我便先回老家處理(蒐證+詢問律師),那陣子沒去公司上班也沒跟店長持續的連絡,因為只想快點擺脫前男友的騷擾與恐嚇,好不容易前男友的事解決了,現在居然收到公司寄的存證信函。
我知道自己因為私事沒處理好不對再先,但現在真的很無奈,畢竟當初那陣子被前男友已搞得身心俱疲,所以和店長講這些事時也沒想到去錄音,也相信她會幫我先跟公司那邊處理好。 現在好不容易脫離前男友又要擔心前公司是否對我採取法律途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