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學弟在想轉換跑道
前幾天某財團法人研究單位通知入取
內容如下
薪資:專案期間(前6個月)薪資為3x,000元/月,專案期滿後,屆時依據個人之工作考核,再評估轉為編制人員之妥適性
年終獎金:本院稱為考績獎金,訂有年終考核及考績獎金核發規定由老闆視當年度情形及考核結果,並視單位年度業務狀況,核發月數未有固定
至於轉為編制人員的標準:考核項目有「儀容、健康與精神、機智靈敏之程度、情緒穩定與自信心之程度、對本院一般情況瞭解之程度、
對本職位所需專業知識瞭解之程度、所具經歷與本職位工作瞭解之程度、過去工作與本單位業務工作相關之程度及參加本工作之興趣」等,經主管評核後,提送交人評會討論審議並由老闆核定
學弟在問我的看法 要不要去就職
但老實說 我也不知道這樣寫的合不合理
所以請教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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