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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年終前提離職...((更新))

本魯的女友明年打算要去澳洲打工留學
目前這工作待遇很差...但也做了一年多
機票已經買在 明年 3/2 !!
如果他在領年終前提離職 (公司規定是一個月前提)
這樣公司能扣住他年終嗎??

謝謝
------------------
女友昨天提了離職!!!!

結果當然沒年終....
但因為他們公司缺人,所以希望他幫忙做到1月底
會計跟他說 20天前離職就好
然後今天又叫他先寫離職單
寫完之後跟他說 因為是12月提的離職
所以當月業績不會給錢

這樣合理嗎?!
2014-11-26 15: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提
雇主依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而明年過年為二月18號 所以能晚就晚吧 等會計小姐編列完年終 一切都值得了 哈哈
不過要看公司的制度
通常比較具規模的公司 不管有沒有要離職 只要有做到除夕 通常年終獎金都會發放的

Mixxam wrote:
公司能扣住他年終嗎...(恕刪)


如果年終不是算在保障年薪中
那公司批給她0個月, 這哪有扣的問題?
看公司規定和契約, 年終獎金不是固定薪資. 沒給不犯法的.
所以如果很在意那一筆的人, 不會在拿到年終前離職.
我們公司的規定是, 年終獎金發放日必須為在職員工.
所以我如果確定要走, 離職日一定要確定會壓在過年後才會提出去.
當然也有福利很好的公司, 離職後還是會按比例給年終.
這種公司...我覺得是因為要提高預算執行率, 才會有這種規定.

不過既然你說那工作待遇很差, 年終應該也不用太期待吧.
先照法令來說

待滿一年未滿三年~20日前提出即可~當然公司要不要違法~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我覺得這可以爭取.反正不是什麼重要職位~多待十天多領十天薪水~從這點跟老闆說.很摳的老闆會同意的

再來~女友若真的領到年終了.但3月發放2月薪水時因你未按規定給你扣住(當然他無權扣你薪水.他違不違法.對你女友來說也是很麻煩的一件事)

到底是2月薪水多還是年終多~也要問你女友

如果為了年終的話~~機票就買在3月中旬之後吧.待年終發放後提出(照理說會在2/18前發放才是.千萬別傻傻未發放就提出離職)~然後過年讓你多放好幾天假但依然有薪

在2月中旬提出~也就是年終發放再提

以上前提是你女友很在意年終算法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先照法令來說

待滿一年未滿三年~20日前提出即可~當然公司要不要違法~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我覺得這可以爭取.反正不是什麼重要職位~多待十天多領十天薪水~從這點跟老闆說.很摳的老闆會同意的...(恕刪)


哪一條法令有這樣講?

潛出水面 wrote:
哪一條法令有這樣講?
..(恕刪)

2樓有PO

請自行查閱

他應該是會在2月的時候提離職...然後把2月做完!!
機票已經買了無法改期 @@
但就怕2月初提離職...2/18 領不到年終
上網爬文是看到以下這張圖 所以有點恐慌



他們公司制度很怪...底薪很低獎金也不高
一個月加班規定8次 一次兩小時
如果有請假就得多加班兩次
所以怕會不會被刁難@@

Kevin2000L wrote:
如果年終不是算在保障年薪中
那公司批給她0個月, 這哪有扣的問題?...(恕刪)



要看公司合約,以前我們公司是說13個月,後來拿掉了,新進的人員只保障12個月...還是公司利害!
不作最大

年終不算在勞基法裡

Mixxam wrote:
本魯的女友明年打算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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