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您好:
請教,我目前是某上市櫃公司的外包商,我日前承接一個工件,原本講好單價為9元(有mail存查)。但收貨後十天,居然要我配合它們cost down.降為4元。(口頭上,沒有文件証明)而且溯及既往!這樣好像不合理,是否可以提告求償?
另外!因為自己的親戚在裡面工作,也是她發工作給我的,但收貨和驗收是不同人。
請問她有沒有犯罪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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