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丟了工作?

我老婆現在懷孕4個月了.但因為是高齡產婦又是第一胎,但在上個月近丟了工作,只要提起她就心情很差~ 

102年6月1日到職投6月13投保勞保

經過:

5/1 14:30上班,約18:00因懷孕身體不適,跟老闆請假要去婦產科檢查,老闆也答應讓她先請假看醫生,如果要醫生說要休養的話就開立醫生證明.

5/2 一大早身體又不舒服,只好又回安安去讓醫生檢查看看順便開張醫生證明休養一星期,不然怕回去上班又不舒服,看完醫生拿著醫生證明去她們店請假,老闆看完後很好心的要我老婆多休息,因為是高齡產婦所以更要注意安全.

5/4 老闆打電話來問我老婆看要不要休養到6月底,這段時間就先留職停薪,不然怕到時候上班身體又不適,要找人代班不好找,所以我們考慮後就答應休養到6月底,而且我們6/15要結婚,所以這段時間就先休養.

5/6 我載我老婆去店裡領4月份的薪水,老闆還問我老婆有沒有好一點,該注意什麼要多吃什麼什麼不能吃.

5/26 我們拿喜餅去店裡給老闆還有同事.

6/6 老闆傳LINE來問說要預支薪水的話要寫借據,還傳了範本來,但因為不用所以就回老闆說不用預支薪水了.

6/15 我們結婚宴客,店裡還派了二個同事來.

6/17 我老婆傳LINE問老闆,看5月份是不是可以用一年有30天的病假去請安胎假,跟問老闆婚假規定是8天還是10天,但晚一點老闆傳LINE來說,因為中華店要收掉,所以人員要縮編,所以會報資遺也會給資遣費,同時還可以去請領失業救助金半年,同時還可以不用付勞健保費.

6/18 老闆打電話來說早就在5月份就把我老婆通報資遣了,勞健保也在5月份就已經退了.

6/19 我們去查勞保時發現還在就保中.

6/20 我打電話去問老闆到底現在是什麼情形,老闆就從頭到尾一直在說我老婆工作態度不好,但還是會給資遣費,以公司規定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但我記得資遣不是平均前6個月薪水嗎?

6/21 我去店裡要跟老闆拿非自願離職單,老闆說勞保局跟勞工局那邊還沒好,公家機關很會拖,要過幾天打電話給我再去拿(老闆不知道我們有去查過勞保),資遣費老闆還是堅持6成.

6/23 去勞工局申訴調解

7/9 調解時,還是說我老婆工作態度不好,同事都沒辦法跟她相處客人都在抱怨,所以造成她的損失,要依勞基法第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調解委員問老婆知不知道我老婆懷孕的事,老闆說店裡只有她有懷孕生過小孩,從頭到尾就不知道我老婆有懷孕這件事,那醫生證明也是拿到店裡就丟在桌上,她也不知道那是什麼,老闆拿出工作規章說那一條那一條,但我老婆是說那份是今年是打的,之前不是那份她也沒簽名,最後因為資遣費談不攏,所以調解失敗.

我們這方面是訴求,妳要資遣就資遣,但該付的也是該付,一開始我們也只要求資遣費跟5月份那7天病假的半薪,這樣會過份嗎?
後來我把該給付的都打上去附件:
每個月差不多領32000~34000
資遣費:年資滿一年   32000X0.5=16000
預告工資滿一個20天  32000X20/30=21333
5月份7天病假半薪   32000X7/2/30=3733
全部 41066

勞保只報19200元,每個月領差不多32000~34000的投保19200元?
我都不說她們店裡藥師不在休息還在開處方簽跟開藥給客人了,每個月生意好一間店還可以約有100萬左右,她也不開發票~
唉~ 上來抱怨~ 現在準備想要提告了~ 
2014-07-13 16: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作
即然要告就連刑事一起告, 投保 19200 每月領32000 勞保以多報少.

但我老婆是領現金,而且她薪資單也都沒留~
坦白說光是低保這一點就已經可以告死他了

HANIT wrote:
我老婆現在懷孕4個月...(恕刪)


把公司的不法事項一一檢舉 應該就夠他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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