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SOHO有個關於稅金上的問題請問一下諸位大大,
是要報執行業務所得,讓政府扣2%補充保費+10%稅金比較划算,
還是設立公司行號繳營所稅比較划算??
報執行業務所得隔年繳稅時是可以報30%的費用,
可是2%補充保費實在是想給他躲掉啊…
先謝過諸位大大!!
村小民 wrote:
報執行業務所得隔年繳稅時是可以報30%的費用,
首先,2%的健保補充費是躲不掉的,只要對方公司要報帳,你就躲不掉,
唯一的機會,就是事先和對方談好,你的2%健保補充費,由對方負擔。
再者,開工作室的必要支出,在認定上也有眉角,
請詳細閱讀 :http://www.moneydj.com/tax/news/NewsContent.djhtm?a=FA86F4BC-6A9A-48D9-95EF-81A46FA7E64C,然後,不解釋。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majumi wrote:
首先,2%的健保補充...(恕刪)
剛看一下,寫程式的報執行業務所得居然只能申報20%的費用..........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download?sid=1452698829800000f4bc755876c9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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