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老了嗎?跟不上時代了?
現在到新公司任職,職稱是業務經理,聯絡廠商的事情,規定是交辦給業助去執行
“交辦”兩字就讓我頭大
第一, 我認為口頭交辦,雖然口氣緩和,但也是公事。
業助小姐東邊聽西邊出,聽完我講,回我一句:你把剛剛講的寫在mail給我。
代溝嗎?還是他才是經理
個人習慣不論是客戶或上司口頭交辦事情,我紙筆準備好,速記重點,
然後再覆頌內容,與對方確認無誤,答應去辦。
第二, 交辦業助跟廠商聯絡
當我追問下落時,
業助小姐一派輕鬆說:我mail給他啦,我有line他呀,不關己事。
就是不肯舉起電話,去追去問去確認。
以前我跟廠商、客戶聯絡事情時,習慣email完之後,過幾分鐘打電話給對方
跟對方說明我有寄了封mail,大意如何,請在過目。
個人認為這是合理的做法
面對客戶的進度逼問,我這位業助根本不積極,不把”聯絡“當回事。
第三,當我把以上兩件事,跟他說明我希望的做事方法是這樣。
業助小姐露出困難質疑的表情? 好像覺得這是奇怪無理的要求
因為新來這家公司,不便表現出怒氣,這種業助還要做啥?我自己來就好!
mnb340 wrote:
業助小姐東邊聽西邊出,聽完我講,回我一句:你把剛剛講的寫在mail給我。
代溝嗎?還是他才是經理...(恕刪)
這一點我站在助理這邊!
口頭交辦很容易loss
(除非你請到的助理很專注聽你講啥並記下來)
否則還是白紙黑字比較妥當
若非急事, 我都會用e-mail做通知
日後真的要追查也有個依據
不然大家事後都來灰: 我那天明明講了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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