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廠長的遠房親戚,其實是大學軼業生,全廠會議上當著外國人面前提案報告,自認無知、邏輯有問題、眼睛看不懂英文,死不認錯報告內容錯誤百出,還不受教,說話顛倒黑白毫無常識可言,說不過外國人就牽拖台灣人不挺自己人,亂放黑函亂報警,還調戲掃地阿姨。
鴨鴨不想與靠身高不足未當兵之小屁孩一般見識,自認自己平日奉公守法,生活作息正常,工作有效率,收入穩定,住透天別墅,雖然開15年老車,但是最近準備用現金買百萬休旅車。
然孰可忍孰不可忍,請教有法律專長或有法律背景之各位大大,有何正常與不正常之管道處理這樣一個小屁孩?
鴨鴨在此先謝過大家耐心看完與提供寶貴建議,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