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罹癌 = 國民年金還是得繳...

繼失業又宣告罹癌後...又來個喜憂參半的消息...

那就是我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了...

憂的是...已經夠慘了...還得繳這筆我這輩子幾乎不可能領到的錢...

喜的是...我兒子可以多領一條死亡津貼...而且還不用擔心被拒保的問題...

發文是抱怨一下失業者還要繳這種奇怪的費用...但也提醒大家...國民年金制度還是有它的好處的...

你想想看...有哪家保險公司會在你罹患重病後還無條件讓你加保...等領死亡給付的咧???
2014-05-21 7:04 發佈
貼公告後限期搬離

未搬離視同廢棄物

國民年金不繳 政府也拿你沒輒
因為沒有罰則 放心吧
若真的不方便就別管他了
眼前的問題先過去再說
他是沒有罰則
頂多就兩個月催一次
而且逐步調高
我是沒再繳啦
過了一年多了
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電話詢問後,因上年度的收入等,都不符經濟弱勢條件,故建議全額繳清...

所以拿著繳費單,把六千多塊繳一繳...按目前的條款,可以領回八萬多喪葬津貼.
加油~~
讓身心回歸平靜~順其自然 或許有轉機
祝福你能戰勝癌症

99.99 wrote:
繼失業又宣告罹癌後....(恕刪)
沒錢就別繳了
因傷病失去工作能力還是可以免繳的...

但要醫師開立證明...註明應治療3個月以上且不宜工作...

我和醫師對話完後...醫師說,如果你要證明我就開給你吧...但你去辦理到它審核完畢...大概只能省1期或不到1期的國民年金.

聽完後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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