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份正職,之前都是兼職。工作是倉管,因為無經驗,薪水20K。
上班第一天到現在都是每天加班。
每天都要搬20到30公斤的貨,十幾次到二三十次,我覺得吃不消。
因為我本來右手就有舊傷,再加上兩年前因為婦科疾病的關係,腹部有開刀,這些重物我
主管們嫌我包裝的動作太慢,一直要我快點。我本來就是速度不快的人,又是新手,雖然很努力做到我最快的速度,還是被說很慢。我一直在想,自己究竟適不適合這份工作。
我要不要辭職找下一份工作,這樣公司也可以去找比我更合適、手腳更快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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