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竹科當做2休2的技術員~已經4年嚕~
最近認識了一位朋友~也是做技術員的~只是公司規模比較小~
我們都會討論一些公司福利的事~
最近我們討論到國假的問題~
因為過年的時候~朋友公司規模比較小所以被強迫休假~
所以從除夕前一天放到初四~初一初二是被強迫休的兩天~
這時候問題來嚕~
依我們公司的算法是初一初二本來就是國假所以放假也給薪~來上班也可以報補休或加班~
但朋友的公司就沒有~這個月發薪條的明細有被扣薪水~
拿去公司問是因為~初一初二放的是無薪假~所以被扣錢嚕~
想請問各位朋友公司這樣做算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