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不管程序怎麼走
最終法律途徑
法官都是傾向保障、保護孕婦勞方的
差別只在於
老闆什麼時候認輸
孕婦勞方拿到錢但也很難回到原公司
畢竟撕破臉了
再來就是「等待」勞工局、司法程序的協商與仲裁
相關資源地方政府勞工局都可資詢
發生了
「沈住氣」就對了
聽過太多案例
法官都是直接對資方說:「這麼點錢你們公司付不起?再開庭下去,你們也是站不住腳⋯」
yoyopp wrote:
如題不管程序怎麼走最...(恕刪)
一些公司沒被電過,所以才會為了點小利去惡整或資遣孕婦
有經驗的公司都是能少惹麻煩就少惹麻煩
畢竟公司雖然要負擔產假的成本
但對員工可是人家的人生大事
小鼻子小眼睛只會損人不利己,別的員工也會看在眼裡,知道自己服務的是什樣的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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