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有推所謂乙等的制度.
例如每到年終都強制 制造部 每個部門有約6%~10%的乙等人員.
這些人的年終幾乎會被砍到剩2成.而年中直接歸0.
這些人不見得有犯什麼大錯.只是被挑出來的倒楣蛋.
我問過勞工局.
人員給的回覆是勞基法對獎金的定義很模糊.沒有強制性.
我想問的是: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嗎?感覺根本是在玩員工.

我們部門這2個月新調過來一個副理.
昨天我被它約談了.倒楣蛋之一.
而我的分數一直都是在中段班那邊.
但昨天它卻告訴我.它覺得分數評比方式不好.
所以推翻了我一整年的分數.只憑它2個月的主觀意思
就給我乙等.可以這樣的嗎?
對於這種現象我應該要默默接受嗎?昨天整夜都失眠.睡不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