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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收到公司的試用同意書


前幾天收到公司的試用同意書

現在還有合法試用期嗎?

印象中勞基法不是有規定不能以試用期不適任來與勞工終止合約?

第三項說明了工作時間不穩定,而且似乎沒有說明是否有加班費

面試時主管說工作時間大約九小時含四十分鐘休息時間

每天上班都將近十小時(且公司規定上班前十分鐘就要打卡,否則就算遲到)

主管跟我說如果不簽的話,可能就沒辦法待在這了,要我回去好好想想

撐過試用期月薪會調漲兩千

主管要我這幾天給他答覆呀...
2014-01-07 2:37 發佈
月薪這麼少你還做得下去
這張只要跟法令衝突都是無效的
你還是可以簽....加班又不一定要配合加

Canby Ni wrote:
現在還有合法試用期嗎...(恕刪)

不論有無合法試用期..簽下去就算特別約定..
如果是好工作..那就別計較..
但是樓主究竟能領多少錢?以後的權益?才是應該考量的..
「月支23000元,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含星期假日),凡缺勤或請假均無給薪。」
這句話如果要領到23000元..每月工作30天..
(含星期假日)..這句話..則說明沒有假日加班費..
凡缺勤或請假均無給薪..這句話..以後請特休..就算可以請..也沒錢可以領..
因此23000/30=767元/每天..每日9小時..相當於85元/小時

如果與22K周休2日比
22000/22=1100元/每天..每日8小時..相當於137元/小時

今年時薪漲..老闆就換月薪制..再用「凡缺勤或請假均無給薪。」..變成85元/小時
台灣的老闆..怎麼這麼聰明阿..
樓主自己要想清楚..

又是一家奴隸集中營嗎…= =
反正徵不到奴隸,再去吵著台灣人不肯做
只有外勞願意做…

Canby Ni wrote:
現在還有合法試用期嗎...(恕刪)


國營事業~
有的試用期達半年~如郵差
有的起薪不到20k~如台船

公司也很怕新人的!
雖然勞基法沒有明訂
但3個月試用期已經成為業界默契
雖然不滿意
但很顯然你沒辦法改變什麼

只能默默簽下去吧
Canby Ni wrote:
現在還有合法試用期嗎...(恕刪)


這有什麼好疑惑的

自己有籌碼,認為試用期違法,那就不要理他,找下一家。
沒本錢,23k也沒違法,那就考量現實問題。

我自己對試用期觀念很簡單

你試用我
當然我也試用你
三個月一到
如果你ok,我可未必ok.

只要該給的給一給就走人
短期內有一些錢但又很缺錢使用
找不到工作先做再邊找工作吧

老實說這工作如樓上大大講的
比7-11或加油站工作更差

不過他的優點在於..... 沒有優點!!
反正請假就是沒錢
(請太多他說不定直接開除你~)

要慎思.....

不如去麵包店當個學徒吧....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Canby Ni wrote:
現在還有合法試用期嗎...(恕刪)


將該文件寄至勞工局檢舉即可

不過是個23K的工作

還在那計較試用期合法與否 工時 加班

何苦呢不會去找更好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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