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即將結束
昨天向人事小姐問了我剩餘年假的天數
還有9天沒休
我是屬於責任制的上班型態
也就是領月薪的
在公司不刷卡只簽到
年假只要當年度沒休完12/31自動門前清
無法併入次年度 老闆也不會折算薪資給我(日薪人員可折算薪資)
所以我的老闆也不算是違反勞基法
那為什麼不請完呢 因為不敢請(或者說是不好意思請)
所以只好望著自己未請完的9天興嘆
今天想必有不少人是休年假吧
因為高速公路的車少了
祝今天請年假的大大們休假愉快
跟我相同要上班的工作順利
然後歡欣迎接2014年
特別假休掉8天,剩餘8天換取薪資折合1萬3。
公司規定特別假需休掉一半,
未達到規定天數,多出的假會歸零,不能領薪,
就以我來說需休一半就8天(不含)以上多出來的天數將會充公不能換取薪資,不會累積。
其實大公司請假還蠻鬆的,
只要不要低於安全人數(應到人數)隨便您怎麼休,有假就休,先搶先贏,
去年還因為積假過多累計119小時,
一天工時8小時(非責任制)準時上下班,
換算可換休天數14天7小時,被公司部門擔當主管注意到,
後來被強制休假需休到剩30小時以下,也就是89小時(11天1小時)
想不休都不行,還告知我若不排休的話他會替我安排,到時他排哪天我就得休哪天,
意謂著強迫中獎,非休不可,沒得選擇,
逼不得以之下一口氣連排11天,中間穿插例假日,連休了17天,
因為事出突然,事前也沒有休假規劃,以致於多半的時間都在家中度過,
就因為休假時間長,班上的領班怕我休到忘記上班,收假前一天還來電提醒我說隔天記得要來上班,
你說扯不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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