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小姐對大家洗腦說公司福利真好都是加班費都是給2倍.她的說法是公司採月薪計算制.
你一個月3萬除上30天日薪就是一天1000元.因為是週休2日.如果六日來上班8小時.加班費就是1000元+本薪1000.所以你那天就是領2000.所有就是兩倍.公司很好阿沒上班日也給1000.你來加班還算2倍給你.
這跟我的之前公司算法真的差很大.我之前公司是將你的薪資除與每月合約基本工作時數.然後就可算出你的時薪.好一點的公司加班就用這個時薪乘兩倍就是加班費.差一點的也會乘1.33或1.66.所以我覺得目前公司的加班算法有問題.
1.還有週1到週五加班只能報補休.補休當年度沒休完充公歸零.這條有違反勞基法嗎?
我沒簽補休同意書喔.
2.上下班如果已經要刷卡拉.那公司還提出責任制.也怪怪的.上班刷卡制.下班責任制.
3.如果當天早上08:30上班到隔天早上06:00.我們公司給補休一天.但是不能報加班補休.
結果補休當天又叫你去上20:30--隔天06:30.然後又給你補休一天.但是不能報加班補休.
結果補休當天又叫你去上.這樣有凹很大嗎??
AIRMAXWNAG wrote:
人資小姐對大家洗腦說公司福利真好都是加班費都是給2倍.她的說法是公司採月薪計算制.
你一個月3萬除上30天日薪就是一天1000元.因為是週休2日.如果六日來上班8小時.加班費就是1000元+本薪1000.所以你那天就是領2000.所有就是兩倍.公司很好阿沒上班日也給1000.你來加班還算2倍給你.
這跟我的之前公司算法真的差很大.我之前公司是將你的薪資除與每月合約基本工作時數.然後就可算出你的時薪.好一點的公司加班就用這個時薪乘兩倍就是加班費.差一點的也會乘1.33或1.66.所以我覺得目前公司的加班算法有問題.
這不是洗腦喔
你公司假日加班部份就是勞基法的規定


你之前的公司假日加班部份 優於勞基法

~健康快樂的活著..就是給愛你的人最好的禮物~
AIRMAXWNAG wrote:
人資小姐對大家洗腦說公司福利真好都是加班費都是給2倍.她的說法是公司採月薪計算制.
你一個月3萬除上30天日薪就是一天1000元.因為是週休2日.如果六日來上班8小時.加班費就是1000元+本薪1000.所以你那天就是領2000.所有就是兩倍.公司很好阿沒上班日也給1000.你來加班還算2倍給你.
這跟我的之前公司算法真的差很大.我之前公司是將你的薪資除與每月合約基本工作時數.然後就可算出你的時薪.好一點的公司加班就用這個時薪乘兩倍就是加班費.差一點的也會乘1.33或1.66.所以我覺得目前公司的加班算法有問題.
第一個算法:
30000/30天,日薪1千元,上班8小時,加班費=1000+1000=2千元
勞基法:
30000/240小時,時薪125元,上班8小時,加班費=125*8*2倍=2千元
結論都一樣阿,哪來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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