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什麼建設性,但我想做個實驗。
原因:我看到一位網友認為這個世道只有台灣名校或海歸才找得到工作。
所以想請一些三十至五十五歲的朋友們,寫一份履歷。
這份履歷的內容必須是您出社會前的真實經歷,但是畢業年份,出生年等等則是要跟現在準社會新鮮人相同。
學校名稱有改過則換成新的學校名稱
公司名稱有改過則換成新的公司名稱
然後徵求一百位開始上求職網站投履歷 (不可以有打電話或寄信等積展現積極主動的方式)
求職的目標必須是你當時會想做的工作。
然後跟大家說您總共投出幾份履歷,接獲幾份面試邀請,工作內容是什麼。
我覺得這樣可以幫助我釐清在相同條件下,到底是現在的年輕人不努力,還是真的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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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在沒錄取並且婉拒面試的情況下叫做偽造文書,頂多是人資在清理電子信箱的時候需要多按一些刪除鍵。
甚至您可以投自己公司的履歷,看同樣的條件下,現在是否還有機會。
以下:
根據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該罪行有二個,一個是偽造私文書,另外一個是變造私文書,"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可能構成。
(就此行為如果有罪,任何作家創造出來的故事,公開出版,並使花錢購書的讀者信以為內容真實,是否就構成變造私文書罪、欺詐罪 各位可以無限上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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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這個實驗純屬無病呻吟,也不是在做作業或是任何研究報告。
每個人的經歷都不同,我只想知道如果把自己放在同樣的求職條件,找一份好工作的難易度跟過去是否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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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我也算在這個年齡層裡面。
就算我們現在需要求職,我們的經歷也早就足以讓我們的學歷變得毫不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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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 您可以用護照開個帳號。
我倒是沒試過身分證字號產生器..
大地騎士 wrote:
這沒什麼建設性,但我...(恕刪)
為什麼不要你自己一個人假造100份不同學歷, 經歷上求職網投履歷, 還可以投同一家公司,
測試該公司是否願意給畢業新鮮人機會呢?
自己一個人應該更好掌握實驗數據吧!!!
明明自己吃飽太閒, 卻還要拖別人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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