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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協助】上班途中出車禍,老闆趁我休養把我解雇

先前,我已經補充說明編輯下面這段話在最下面,但好像有人沒看完...

再補充一次在最前頭好了...

我打字是用未受傷的(左手)去一字一字打出來的...

再者,我並不是真的要跟老闆要多幾個月的薪水,畢竟沒人會想拿這種錢吧?

我只是想尋求協助說我除了(傷病給付)可申請以外,是否還有我未注意到的地方或補貼方式?(例如小小的補貼、保險)

畢竟發生車禍已經很不幸了,現在又被告知已另尋他人去上班,這樣不是更不幸了嗎?




請別再問是我或是我朋友了,其實是我朋友=我

我只是非常不想承認我遇到這種倒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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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朋友,26歲,工作約一年,實際投保104天

在3/25任職一間某間公司的正職,薪水基本薪資2萬4、全勤再加1千,勞健保另外扣!

3/26投保(但不知道投保金額是多少?)4/10出車禍,沒報警,但有跟對方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為什麼沒報案?因為發生車禍時,肇事者(汽車)突然迴轉,使傷者受傷,雙方皆嚇傻(傷者頭部暈眩、手足有擦傷),肇事者嚇到把傷者用自己的汽車載去醫院急診室就診,且車禍發生當下馬上有個【熱心】保全跑來把傷者的機車牽去旁邊,這時車禍現場已被破壞!

事後去警察局備案時,警察叫我們直接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看調解的結果如何再說!

4/10出車禍,4/13第一次回診,診斷書寫需休養2個禮拜,有馬上打電話告知老闆,老闆電話中說你盡量休養,好了再回來即可。

期間也有打過1、2次電話跟老闆講恢復情況,4月20幾號(剛好約2個禮拜),打電話給老闆,跟老闆說已有好多了,可回去上班了,老闆就跟他說他們已有找到人來上班,叫他不用去了!



我有幾點疑問想請教一下懂法律的各位:

1.我朋友4/10要去上班途中出車禍,這樣確定是職災!對吧?

2.職災休養並且有持續看診期間,老闆是不能把你解雇的,對吧?(勞保局講的)

3.原本以為可以申請勞工保險的(傷病給付)及(非自願離職申請書),但沒想到【非自願離職申請書投保滿一年才能申請薪資的70%)是這樣嗎?若真的無法申請的話,那請問還有哪些補貼可申請的?

4.老闆有去勞保局拿職災門診單,所以一定是職災!可是問題來了!老闆要我朋友填寫(非自願離職書)、(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申請書)、(傷病給付申請書)、(職災門診單)這幾樣資料【全部】寫完才肯蓋公司大小章!

5.老闆說由於我朋友4/10後沒上班,因此4/10以後的勞健保要我朋友自己負擔,公司沒理由幫忙付,因此會從我薪水中扣掉,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延伸問題:我朋友有打去勞保局,勞保局的人跟他說,他職災就診治療期間,公司的人不能把他解雇!因此叫他絕對不能填寫(非自願離職申請書)或者其他文件!
並且跟他說這樣公司是違法的,要他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那請問如果申請調解,調解內容需請求什麼:

1.恢復工作權?(但老闆已經辭退,再加上提出調解,等於翻臉了,這樣更沒機會回去上班了吧?這樣要提出什麼補償?如給幾個月的薪水?)

2.薪資方面?(4/10出車禍前只有4/4清明節放假一天跟4/7禮拜日放假沒上班,該上的班都有上完了,接下來就出車禍在休養,那這樣4月份薪水應該2萬4千元+全勤1千元全給?)

3.職災門診單是作什麼用的?要去看職業病門診才能用?或是一般門診也能用?
(因為我朋友出車禍後,急診室是幫他掛骨科,所以他是回診骨科)


如果大家還知道有什麼可以補充的,麻煩跟我說一下!謝謝!


後續:這禮拜五還有要回診,所以若是真要申請調解,需等禮拜五手部檢查報告出來再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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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再問是我或是我朋友了,其實是我朋友=我

我不想承認我遇到這種倒楣事...
2013-05-13 8: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老闆
這問題我建議你打去勞工局去問最正確

不過對於爭取什麼

我是建議爭取資遣費

不要繼續做了 這種老闆誰敢待下去阿

更何況上報到勞工局就是撕破臉了

請不要過意不去因為當老闆這樣搞你就是他先撕破臉的

何必跟他客氣

勞工局就報上去吧

然後檢視你們老闆的工作內容是否有依勞基法走

沒有 那就一起報上去

工作場所逃生樓梯有沒有擺放雜物

有 那就報消防局

公司電腦有沒有使用盜版軟體

有就報BSA


請記住在台灣社會是比誰不要臉比誰狠

目前資方最不要臉也最狠

勞工朋友們要加油阿


nndugh wrote:
這問題我建議你打去勞...(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請問遣散費的話,要如何計算多少是應得的?

基本薪水2萬4千元、全勤1千元、勞健保另外扣。
http://kmvc.cla.gov.tw/Trail_New/html/SeverancePay.html

這比較方便

jin1126 wrote:
我有位朋友,26歲,...(恕刪)

到底是你本人還是你朋友,看得霧煞煞....@@

正常狀況下,公司不能因為你住院就把你解雇,
若住院時間需要很長,通常會辦留職停薪

至於四月份的薪水,你未免想得太美好了
住院算病假,病假只能領半薪,
因此4/10出車禍,能領到的就是 24000*(9/30) + 24000*(21/30)*0.5 = 15600
全勤當然是領不到的

法律規定及其它人的建議,Google一下就有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21304201
請問.........

4/10出車禍,4/27左右電話中告知我不用再去了,5/9我親自去找老闆拿職災門診單時,老闆說因為我4/10後沒上班,因此4/10後的勞健保費我要自己出(就是老闆應付的也變成我自己負擔),因為他說我沒去上班,他沒理由幫我付,而且就當我4/10離職這樣...


那請問我要算到4/10還是5/9?






nndugh wrote:
http://kmv...(恕刪)
這是以我朋友的心聲去寫的,當然是用(我)了。

不好意思,沒住院。

只有陸續就診,且車禍發生那時有打電話通知老闆,老闆也有到院探視。





Pachinko wrote:
到底是你本人還是你朋...(恕刪)
真的覺得要找有良心的公司做事。

我最近也有朋友車禍受傷,也是在執行業務中。
不過嚴重多了,膝蓋粉碎性骨折、手也有骨折。
不過因為是在太古集團,所以不用擔心!
第一 請不要離職

第二 確定上下班發生的車禍 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及調解 就符合職災認定

第三 職災門診單請去大型醫院職災門診 診療 順便開立證明 需休養多久 開甲式證明 我是去台大

醫生都會協助保護你

第四 關於薪資部分 有保勞保應該會有 勞保70% 雇主30% 薪資會在康復後匯款給你

醫療行為收據實支實付 責任險可以申請 如果是畢業生還有學生平安保險可申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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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覆你的問題

第一 你回去做也不好做吧 請老闆依照勞基法 給你遣散費

第二 要全給 但是依照職災比例認定給你 雇主30% 勞保70% 比如說 10號出車禍 10號當天到月底按比例

支薪

第三 一開始請去開職災門診作認定 再轉介到一般門診 這單子主要作用為免除部分醫療給付 就是說你看

職傷認定的病比較省拉 例如開刀 門診 復健 會比較便宜

這種公司真惡質,完全把勞基法當放屁。樓主加油,自己的權益別放棄。

沒事路過,我只是進來聲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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