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公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了所謂的工地福利社,
就是在工地中有個貨櫃屋賣一些煙.檳榔.泡麵.阿比...等食品.飲料給工人,
而這老闆因在外地還有其他的工地福利社要顧有點忙不過來,
所以想將淡水工地的福利社給頂讓出來,
經由解說及上網查了一些資料,感覺還滿有賺頭的,
所以挺有意願要頂下來自己經營,
但兩者雙方間是否要簽訂所謂的頂讓契約書,才會讓自己有所保障,
那這樣契約書的內容又讓如何制定呢??
還望有經驗的各位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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