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指教
經研究後的確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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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一言難盡
在這間公司太多令人感到無奈
我已經從對這間公司抱著滿滿希望,期望可以做出一番成績
到對這間公司絕望,只想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在小弟想投履歷到其他間公司的時候才發現
每間公司都會在收到履歷後打來公司問
然後我又會因此在黑一筆
而且也因為這間公司的手法
我只有兩條路
一是被當條狗,繼續賴活著
二是自己離職,滾回家去坐吃山空
兩條路都不是我想要的
當我想要另闢新環境
卻發現根本無路可走
雖然知道公司裡誰在背後搞我
可是我卻無力反駁
所以我只能想出這種下下策
因為我甚至不知道該怎樣離開後還能有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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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指教是對的
也許我真的不值22k
我也知道直接曠職是很糟糕的紀錄
目前也只好暫時先待著
看看是不是有那個機會可以找到出路
vul4 wrote:
小弟目前在某傳統產業公司
一待也四年了
沒成就沒學習機會
連感情也沒發展
也沒有錢
目前已經對現在環境整個絕望
但是又覺得沒找到下份工作就離職
日子會更難過
想了解一下
如果我從現在開始曠職兩周
是不是可以逼公司開除我
如果這樣是不是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單,好在找到下份工作前
身為勞工麻煩去看一下勞基法,如果這樣搞下去真的是會敗壞勞工名聲
開除就是開除一毛錢都不用給,還可以倒扣你曠職部份的薪資
連續曠職3天以上可合法開除
有人很天真的又認為,那我就不要超過3天,每曠工2天來上班一天就ok?
錯~!
累積曠工天數達到上限一樣可以合法開除(印象中好像6~7天)
非自願離職證明是你在合法工作中逼你離職資遣,或非法解雇才會有的東西
合法開除當然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可拿,就算拿到也不是馬上可申請補助
勞工保險局還要你一個月面試他介紹的工作2分以上失敗才可領
因為如樓主敘述的方式想白拿國家資源混過去的,很多人
為了自己,也為了勞工名聲請三思,此路不可行,多充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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