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30/34607478 欠5-60萬才罰5000 一般企業好像都這樣齁 通常會這樣檢舉的 一般都是要離職了 才有這種 叫小賀(台語)
某甲實領2萬,資方幫它勞保級距為18,780;某乙實領5萬,資方幫它勞保級距為18,780;某丙實領10萬,資方幫它勞保級距為18,780;這就是高薪低報,高薪意思是說高於資方投保的級距很多。skullssss wrote:我記得勞保最多不是只...(恕刪)
覺得其中有些內情, 不是全然都像記者寫的這樣勞保的投保上限,本來就是四萬多, 就算你薪資十幾萬, 投保的時候,級距還是歸類在43900這一級門市, 普遍來說, 不會直接就給很高的本薪, 大部分都是看業績給獎金的. 生意好, 獎金非常高. 生意不好, 就只有很低的本薪. 我是真的沒聽過哪裡有門市直接給八九萬本薪的, 銷售獎金給八九萬就有那裡面一個薪資申報兩萬多的, 這個可能比較有疑慮. 也許是新人進來,就是申報這個薪資,但是後來調薪了,卻沒有向勞保局同步申報調整薪資所以裁罰的罰金金額很低, 也許就是因為事情的表象不是像記者寫的這樣.高薪低報, 這個在傳產與小公司比較常見. 因為這些公司利潤普遍都較低. 政府強迫雇主要負擔的部份,又占本薪的比重高很多. 如果真的都要照法令來, 雇主是真的負擔不起, 結果就是只好緊縮人力,靠加班來彌補人力的不足, 這樣對勞工不見得是好事政府規定的法定最低工資, 嘉義台南的企業經常視如無物, 給薪根本就遠低於規定.如果縣市政府勞工局開罰,企業主就會嗆聲說他乾脆關門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