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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寄存證信函嗎???

先說明我自身狀況
小弟於2年半前因心臟二尖瓣膜脫垂在醫院做了修補手術,手術後血壓一直維持在135~140,所以一直有在吃降血壓藥,因是用自體辦膜修補,依醫生說法在正常情形下可以使用15年,而且我每三個月都有回診


在手術三個月後因身上沒有錢了,又不想當靠爸媽族,於是找了須日夜輪班的工作(沒辦法當時就只找到這工作),在進公司約半年後我有跟同事說我有開過刀的事,公司跟我同部門的除了新進人員外,幾乎都知道我開刀的事


接下是在公司發生的事
與這位同事共事約半年,平常多少會打打鬧鬧,於前天我輕輕用手打了他的手一下(男同事),結果他突然往我心口重重捶了一下,我當下眼前一黑直接癱坐在地上,然後一直冒冷汗,在原地休息約十分鐘,之後找了主管說了此事,並找了椅子休息半小時後仍不舒服,所以請假回家,這段時間這位同事完全沒有來關心


隔天早上去醫院檢查(前一天晚班),醫生看診後表示心臟有異音,而且血壓偏低104,看起來出了一點狀況,須照超音波,等下次回診才知結果


回家後跟女王商量結果,都覺得應該給這位同事一些警告,知道我開到的狀況還做這樣子的動作,而且完全沒有來關心 ,可是基於同事情誼,我知道這樣子會傷到情感,問題是怕如果不能使用15年,那手術費用是否要同事負擔


如果要寄存證信函,那我要準備那些資料,還有該怎麼寄,請教神人大大教我
感謝

2012-10-18 4: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寄存證信函

mmm4754 wrote:
與這位同事共事約半年,平常多少會打打鬧鬧,於前天我輕輕用手打了他的手一下(男同事),...(恕刪)


你自己種的因, 自己吞下去吧
心臟有問題自覺一點好嗎
幹麻跟人家打打鬧鬧的啊
公司今天不怕麻煩給你工作機會還不珍惜
此例一出,以後身體有缺陷的人更難找工作了
你一告下去,保證傷到的不只是情感
說不定公司會請你回家休養(長期休養)
就算沒有要你回家
以後在公司你會發現大家都跟你保持一段距離
根本就不敢靠近你

sake1901 wrote:
心臟有問題自覺一點好嗎
幹麻跟人家打打鬧鬧的啊...(恕刪)


幹麻跟人家打打鬧鬧的 +1

都自己知道是個碰不得的人了

還去跟人家打打鬧鬧, 等有問題了又來問要寫存證信函

這不是自找的嗎?

命是自己的, 手是別人的, 自己要拿捏分寸

都出社會了不懂的動口不動手嗎?

應ilj先確認同事的那一拳和你的心臟有異音,血壓偏低有因果關係才有之後寄存證信函和提告的意義…
mmm4754 wrote:
先說明我自身狀況 小...(恕刪)


1.醫師說正法情況可以使用15年,但是那指的是正常,你參加輪班,另外個人習慣誰知道(自己都說好)??
電視不是常說,我孩子很乖不會做壞事!那怎麼殺人放火都看到自己孩子在裡面??
2.你說你輕輕打他的手,是怎樣打??
他又怎樣重重捶你??
不過我覺得你有避重就輕,你自認為輕輕小力,別人打你就用重重形容,太浮誇了吧!
假設我要去手拿一個物品,同事輕輕在我打上打一下!你感覺會好受嗎??
3.另外你跟你同事說開過刀,也只你自己認為用幾乎來認為大家就應該知道的事!
難道公司會在你人事資料上面標註此人有開刀請勿讓此人過度用力太操??
4.同事當下或許沒關心你,不過說不定下次上班就來關心你啊!!
就算同一個辦公室,也不見得有每一個人電話!或許你想太多。
5.警告可以用口頭說,你寄存證信函幹嗎??是想恐嚇嗎?
醫師只能說平常使用15年,那也只是大概!難道用不到15年,你要找醫師理賠嗎??

對公司來說你就像不定時炸彈,如果我是主管還是早點讓你離開還比較好,
不然下次要不是同事引起,而是公司那就不自己找麻煩。
建議你自己可以跟他說,下次別這樣!不用刻意昭告自己怎樣,一般上班打鬧
也沒人會誇張玩到怎樣,除非你是溫室花朵。
如果寄了存證信函..那這間公司你也不用待了..
因為你會被大家孤立起來..
就像是小學生一樣..
自已去跟別人玩,結果玩到翻臉後找老師找家長來處理
大家看了之後就算想跟你做朋友,也會因為怕被告而退縮

而且就算有口頭先告知大家你的狀況又如何?
一群人在打打鬧鬧時本來就很容易忘記分寸
你既然已知道你身體的狀況,應該更要知道這些細節才對
避開危險是你自己要去注意的工作
怎麼反而怪對方一時不注意所犯下的錯.

今天換做是我的話,處理方式就會與你不同
如果對方與你的交情如果不錯
但是處理的態度讓你心有疥蒂
你應該找他談談
再次的告你身體狀況,並且跟他說明這次的行為可能已造成了什麼傷害,請他要有心理準備
如果對方一樣置之不理的話,再來走法律路徑或其它的行為會比較好一些
一方面可以認清對方,另一方面也不會因為做的太絕而搞壞人際關係
必竟在職場上,多一個朋友不如少一個敵人會比較好一些
今天系統怪怪的..會自已重覆發文....
自刪
直接驗傷告傷害比較有機會。

說碰了你一下,因你所述原因,數年後才要要求對方賠償,

你要負舉證責任,很難勝訴。


"重重捶了一下"
這一點真的是蠻主觀的

對方並不知道你心臟有問題
再來打鬧的搥了一下
一般人真的不覺得有成傷的可能

如果是自己弱不禁風
真的得讓人家知道

我也覺得
別告對方比較好
一來我覺得勝訴機會很小
二來不管勝負你可能都會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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