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情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
它在一家廢棄物空瓶 公司上班
可是沒 假期 是排休的 底薪2萬1 9小時 中午吃飯半小時完就要 上班
因為做這工作會用到藥水 每次下班回家身上都有藥水味
忍了五天才跟公司說 要離職不做
可是公司因為它 做沒 七天 試用期 就不給薪水
面試時也沒說 作不到一禮拜 就不發薪水
還說其它公司 也是一樣 試用期沒做到七天 就不發薪水 都一樣
還有試用期間 它還發現公司沒幫它保勞保
試用期 員工就不用 保勞保嗎 ? 發生工安事件受傷 不就自己倒楣
想帶它去勞工局申訴 要怎麼做 要帶甚麼 它沒影印打卡上班記錄
聽說可上勞工局網站填單子 那個有用嗎?
試用期 這條早就沒
這間公司還停留在以前
我有打電話給當地 勞工處 它們也是叫我在給老闆說說看
說也是白說 我直好到勞工局
沒保勞保 這條可以罰公司多少錢阿
試用期間 不給員工保勞健保 甚麼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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