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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扣年終 可是年終已領所以要扣薪水??

小弟我任職的公司有個同事要離職了

可是公司在我們新人進來的時候

好像有張合約書 部分內容大概是

如果領完年終半年內離職 要繳回1/2年終

例如99年年終於100年1月領完 2月要離職 就得繳回1/2

如果領完年終半年後離職 則沒有今年年終(好像各大公司都這樣?)

可是我朋友的例子

是還沒繳回年終 在領2月薪水的時候就被從薪水扣回年終了

結果我跑去問我老爸

我老爸說:你朋友又沒有曠職 沒有重大過失 為什麼薪水要少領?

年終要扣是年終的事情 怎麼可以未先告知就從薪水內扣除

希望有這方面常識的大大們可以幫我解惑嗎?

我一直覺的這公司的處理方式有問題...給了錢還要要回去 感覺就不太對

1.今年離職扣去年年終 而且年終已領卻要繳回1/2 這樣對嗎?

2.未在告知的情況下從次月薪水扣回年終1/2 這樣也是對的嗎?

3.年終好像沒有法律規範 表示說公司可以不發 但是發了可以要回?
但是我們部門所有人都有領年終 年終可以規定不發或少發給特定人的嗎?
2011-03-12 3: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z0z0z000 wrote:
小弟我任職的公司有個...(恕刪)

勞動者的悲哀 沒錢無法做老闆
所以該死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z0z0z000 wrote:
小弟我任職的公司有個...(恕刪)
年終是去年的
直接去申訴
不過地方「資」工局大部分都不站在勞方
最後還是得走法院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z0z0z000 wrote:
小弟我任職的公司有個...(恕刪)


你們之前進來的那年
是否有領過全薪的年終?(非照年資比例)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casper31912345 wrote:
你們之前進來的那年
是否有領過全薪的年終?(非照年資比例)


沒有 第一年幾乎非正職 沒有年終

就算有正職 例如10月開始轉正職 表示3個月是正職

年終就會領3/12=1/4年終


天天白日夢 wrote:
年終是去年的
直接去申訴
不過地方「資」工局大部分都不站在勞方
最後還是得走法院


可以跳過「資」工局這個申訴點嗎?


海斯勒 wrote:
勞動者的悲哀 沒錢無法做老闆
所以該死


是啊 要離職就要千方百計把錢挖回來

考績也扣著不給(至少扣1年了 看來是要等那些離職員工都走了才給)

年終給了也要挖回去 這就是替人賣命的命啊...


現在問題在於

為什麼要扣年終?(雖然簽約時有提到 可是這樣不算違法嗎?)

為什麼沒告知就從薪水扣?(薪水除了曠職請假遲到早退以及犯重大過失等等才能扣吧?)

還聽說不歸還1/2年終 就無法領取離職證明...
z0z0z000 wrote:
可以跳過「資」工局這個申訴點嗎?
那到「資」委會如何?最近過勞死,感覺有站在勞方了
透過政府有個好處,就是公司違反勞基法是要被處分的,
也就是除了拿錢回來,還能報復,
不然只有上法院一途
寫個存證信函對小公司也許還有用

google「年終獎金 勞基法」就找得到法條及解釋
拿去「嚇」公司吧
公司若不吃這套
要錢就去告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z0z0z000 wrote:
沒有 第一年幾乎非正職 沒有年終
就算有正職 例如10月開始轉正職 表示3個月是正職
年終就會領3/12=1/4年終



年終獎金並不屬於勞基法規定之工資範疇,
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年終獎金之發給方式及金額

你們公司簽的合約年終計算公式有另外公怖嗎?

一般外面公司認定的年終給予
應該是以上一年(去年)的獎懲計算
已經給了再扣回去的話
很明顯應該是有問題的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z0z0z000 wrote:
小弟我任職的公司有個...(恕刪)
建議版大去勞委會投訴吧,這是員工該有的權益,看來版大您任職的公司超級小氣~
去勞委會投訴吧,這是員工該有的權益

年終那是去年辛苦報酬忙碌一年公司給予

領完年終不做要繳回去多少
那是老闆單方面訂定規則

麻煩把公司的名稱講出來

我不想踩到地雷

基本上這公司很沒品

照中華民國的法律來看

這間公司根本沒任何資格權力去扣離職員工的薪水

這是業務侵佔...

太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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