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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拿應有的薪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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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7 10: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謝小昇 wrote:
.....
就走來問我上班還在玩手機,不是叫你上班不能帶手機
我明明就在抄寫東西,而且一開始也沒告隻我不能帶手機
但是想說為了能繼續做,只好說我有...(恕刪)



再怎麼對, 都變錯了....

沒錯的話
因該是試用期
基本上是不會給你的
至於手機....恩..
我之前是都不管老闆有沒有講
我都不先帶在身上
等混熟了或了解整個狀況我才會用
那這樣只能自認倒楣做白工了喔.......
謝小昇 wrote:
那這樣只能自認倒楣做白工了喔.......

快找下一份工吧~
唉啊 小朋友
學個經驗
在職場上 對自己站的住腳的地方
一定要堅持立場 力爭到底

哪有人還自己挖洞 自己跳的咧

耍寶喔
可是花了我三天半的時間說

真的一毛都不能拿喔?

就算是我有違反規定也不行?

那講難聽一點店家一直用這招就可以永久免費店員差遣

只需要出廣告費用?
你當然可以要求三天半的薪水
就算只有一天也要有一天的薪水
你當然也可以花你的心力去跟勞工局告他
順便查查他有沒有幫你保這三天的勞健保
看你自己覺得划不划算.....三天半的薪水
或是摸摸鼻子算了
怎麼做都在你自己


基本上應該是他認為你的工作成果不符合他的要求
剛好被他抓到他認為你在玩手機的機會而要求你離職

至於你說的永久免費店員
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要用這招
除了廣告費就不知道要花多少
帶新人所花的心力比給你的薪水還更多(不然為什麼要有經驗佳)
新人犯的錯產生的損失也不少(我這個月新人就幫我花了5000元)
再加上顧客因為這家店一直頻繁換人而造成的服務不佳所以不願意上門的來客損失
沒有老闆要這樣用的


我可以問一下是哪個系統嗎?
其實不管哪個系統
打去他們的0800就可以幫你解決了
試用期還是得給
很多公司說不給
工作的人也不拿
除了不知道該給薪水外
就是想保留住這份工作


反正都不做了
當然要向當地勞工局申訴啊~~~
幹嘛要承認自己沒做的事情阿

薪資問題我覺得請教勞工局看看吧,上網問答案往往都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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